长城钻探顶驱技术分公司2026年度200吨和250吨顶驱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GWDC-NB-2025-DQGS-FR-00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城钻探顶驱技术分公司2026年度200吨和250吨顶驱技术,招标人为顶驱技术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级别:三类。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城钻探顶驱技术分公司2026年度200吨和250吨顶驱技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目前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在苏里格、山西、辽河等地区作业的部分3000米钻机,需使用200吨顶驱生产作业,预计需求10台200吨顶驱提供顶驱技术服务,预计总金额为915.63万元(含9%税)。在四川、山西、辽河等地区作业的4000米以下钻机,需使用250吨顶驱生产作业,预计需求10台250吨顶驱提供顶驱技术服务,预计总金额为926.39万元(含9%税)。拟采用社会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服务商确定入围名单。
服务内容:技术服务包括设备租赁、现场配件消耗、现场技术服务等内容。
服务地点:国内四川、苏里格、山西、辽河等区域。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截止日期如顶驱正在施工作业的,可顺延合同至口井结束。
预估工作量:10台200吨顶驱及10台250吨顶驱技术服务。
预估金额:不含税 16560000 元,税率 9 %,含税 18050400 元
服务标准:无
招标范围: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200吨和250吨顶驱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和各标段估算金额:
是否划分标段:R划分标段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不含税金额(万元) |
税率(%) |
含税金额(万元) |
中标人数量 |
授标比例 |
| 1 |
200吨顶驱技术服务 |
826.5 |
9 |
900.885 |
2 |
2名:6:4;1名:100% |
| 2 |
250吨顶驱技术服务 |
829.5 |
9 |
904.155 |
2 |
2名:6:4;1名:1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
持有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无。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无。
4.其他资质:无。
1.须提供(1)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业绩情况汇总表;(2)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如工程项目可提供工程结算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完工证书;如未完工项目或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可提供合同和已完工部分工作量确认单)。
2.提供对应业绩的用户评价证明。
1.长城钻探公司库外服务商;
2.长城钻探公司库内状态为“合格”的服务商;
有效性以评标当日长城钻探承包商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服务期限为1年以上,服务商考核评级需为B级及以上。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一。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核查,以核查结果为准。
需提交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同时证书认证范围要覆盖其参与采购的服务;若无,须提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需提交有效的HSE(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同时证书认证范围要覆盖其参与采购的服务;若无,须提交HSE管理体系文件。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二提供承诺,承诺近三年(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R不接受。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三。
R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四。
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五。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六提供承诺,承诺按要求履约。
承诺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七。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2%;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通过企业网银或电汇形式向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其他招标人接受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中标人应确保其履约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内一直有效;
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并在签定正式采购合同前向招标人(或合同签约单位)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
现场服务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非退休员工,人数不少于三人;须提供人员汇总清单,并分别提交各人员的劳动合同、2025年8-10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及HSE、硫化氢、井控、电工、高处作业5类岗位资质证件。
标段1:额定载荷1800KN,名义钻井深度≥3,000 m,本体高度(不含吊环)≤4.9 m,电动机功率(额定)≥235 kW,最大连续钻井扭矩≥20 kN.m(提供相应承诺书)标段2:额定载荷2,250KN,名义钻井深度≥4,000 m,本体高度(不含吊环)≤5.3 m,电动机功率(额定)≥295 kW,最大连续钻井扭矩≥30 kN.m(提供相应承诺书)
标段1:额定载荷1800KN,名义钻井深度≥3,000 m,本体高度(不含吊环)≤4.9 m,电动机功率(额定)≥235 kW,最大连续钻井扭矩≥20 kN.m(提供相应承诺书)标段2:额定载荷2,250KN,名义钻井深度≥4,000 m,本体高度(不含吊环)≤5.3 m,电动机功率(额定)≥295 kW,最大连续钻井扭矩≥30 kN.m(提供相应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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