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聘用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BGD-25-13 )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聘用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聘用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律师事务所)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报价人(律师事务所)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报价人(律师事务所)须成立5年及以上,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
3.4报价人(律师事务所)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律师事务所或主办律师代理相关法律服务诉讼业务成功案例)。
35 报价人(律师事务所)应提供2023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6 报价人(律师事务所)登记注册地在包头(市区),或在包头(市区)有分支机构。
3.7 报价人(律师事务所)选派的主办律师须执业五年以上,经司法行政机关年度考核备案,执业以来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