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320250002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邛崃市8所中心敬老院大宗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2、采购公告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8 10:30:00,更正为:2025-12-25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18 10:30:00,更正为:2025-12-25 10:30:00。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
采购包1履约能力的评审标准更正为:投标人具有2022年01月01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项目(合同履约内容至少包含食材配送)履约经验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 说明:提供合同及在合同期内至少一次往来款项的凭证或开具的发票复印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履约经验证明材料(合同、往来款项)中采购人(业主)信息必须保持一致,否则不计入履约经验证明材料数量。
采购包2履约能力的评审标准更正为:投标人具有2022年01月01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项目(合同履约内容至少包含食材配送)履约经验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 说明:提供合同及在合同期内至少一次往来款项的凭证或开具的发票复印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履约经验证明材料(合同、往来款项)中采购人(业主)信息必须保持一致,否则不计入履约经验证明材料数量。
采购包3履约能力的评审标准更正为:投标人具有2022年01月01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项目(合同履约内容至少包含食材配送)履约经验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 说明:提供合同及在合同期内至少一次往来款项的凭证或开具的发票复印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履约经验证明材料(合同、往来款项)中采购人(业主)信息必须保持一致,否则不计入履约经验证明材料数量。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51018325210200006046[2025]00254。
2、监督部门:邛崃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876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