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5-CZ05-FW401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招标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北京销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在保障生产经营和符合长期规划的需求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运营商专线链路租用服务,将北京销售公司在用2M、10M、20M、300M、1000M等本地数字专线和北京销售公司公共区互联网Wi-Fi覆盖面向社会开展新一轮招标,择优选用线路质量好的、服务保障充足的、技术和设备投入完善的,价格最优的潜在运营商合作伙伴。招标计划金额279万元/年。招标人不针对本次招标对具体项目采购规模、份额进行任何承诺,实际应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各级单位实际业务发生量为准。
2.2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数字专线(企业级)网络链路租用服务。服务内容及预估线路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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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线路数量估算 |
控制价(元/月含税费) |
备注 |
| 明细汇总 |
2M数字专线 20M数字专线 30M数字专线 40M数字专线 60M数字专线 100M数字专线 300M数字专线 公共区互联网Wi-Fi服务300M 加油站汇聚网双活专用线路1000M |
1条 77条 1条 45条 2条 1条 1条 1条
1条 |
800元/月 1000元/月 7400元/月 1500元/月 6000元/月 8500元/月 20000元/月 18400元/月
22000元/月 |
核心骨干网 加油站接入网 VPN汇聚网 加油站接入网 下属分公司骨干网 核心骨干网 核心骨干网 办公楼独立网络 加油站汇聚网 并发流量不得低于1000M |
2.4服务地点:北京。
2.5服务期限:框架期限为一年,所有线路和相关技术服务配套在一年内不承诺、不签订使用期限,要满足随时开通或随时关闭。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数字专线链路租用业绩(以企业级为准,不包含小区宽带、私人线路等),附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委托单;②对应结算证明或验收报告或发票。
须同时提供①和②,时间以①的证明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需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信誉要求
①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3.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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