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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大冶项目商品混凝土、透水混凝土、透水沥青混凝土、彩色沥青混凝土公开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2024年度大冶市金湖街道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透水混凝土、透水沥青混凝土、彩色沥青混凝土)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ZT23-03-2025-DTXM01

1.招标条件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2024年度大冶市金湖街道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业主为湖北金柯生态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透水混凝土、透水沥青混凝土与彩色沥青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投标内容

2.1 项目简介

大冶市金湖街道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以推动大冶城郊融合发展为目标,以乡村振兴、生态修复为重点,整合现有矿冶文化、传统古村落和特色种养殖产业,立足“现代体验农业+矿冶文化+休闲旅游+美丽乡村”建设,建立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休闲与矿冶文化体验高度集聚的“绿色生态矿都、郊野文旅田园”,助力金湖街道建设成“矿都转型发展示范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助推四化同步试验区”。

项目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包括42个行政村和7个社区,总面积12984.0610公顷,整治面积为3918.33公顷。

项目整体施工内容划分农用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整治项目及产业发展项目四个方面,包含10项目,41个子项目。整治区拟新增耕地面积212.8324公顷,拟新增耕地率6.06%;节余建设用地指标33.0850公顷;新增旱改水指标135.075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调整面积56.6095公顷,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8482公顷,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比例5.03%;一般耕地质量提升面积1480.3590公顷,耕地平均等别提升0.2等;生态用地增加15.1348公顷。

2.2 招标内容:详见投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生产商须满足采购人对生产商的要求,生产商盖章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

(2)生产能力要求:透水混凝土(包件 TS-01)的混凝土拌和站具备1000 方/天的生产能力,具备连续生产100方以上同标号混凝土的能力,生产间隔不超过5分钟/批次,确保大体积浇筑等场景的连续性需求,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及检测设备以及泵送设备,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商品混凝土(包件SH-01)的混凝土拌和站具备1000方/天的生产能力,具备连续生产100方以上同标号混凝土的能力,生产间隔不超过5分钟/批次,确保大体积浇筑等场景的连续性需求,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及检测设备以及泵送设备,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透水沥青混凝土和彩色沥青混凝土(包件 LQ-01)的沥青拌和站具备600方/天的生产能力,具备连续生产80方以上同标号沥青的能力,拌和站出料温度稳定控制在150-165℃,确保运输及摊铺过程温度满足要求,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扫描件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获得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且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具有质量管理及检测能力,稳定可靠的技术保障。透水混凝土(包件 TS-01)满足CJJ/T 135-2024《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相关规范要求;商品混凝土(包件SH-01)满足GB/T 14902-2024《预拌混凝土》相关规范要求;透水沥青混凝土和彩色沥青混凝土(包件 LQ-01)满足JC/T 2749-2023《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相关规范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采购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采购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叁份(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3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稳定可靠能力处理协调地方关系,保证采购物资及时稳定供应。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招标的处罚期内,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国铁建不合格分包商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存在行政处罚(已消除或已处理,不影响产品供应及质量除外)、经营异常(已消除或已处理,不影响产品供应及质量除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并提供截图。

3.4 其他要求:(1)近年内未被列入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的供应商不良名单的。(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提供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报价时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结算采用一票制。(5)生产厂家不得与其代理供应商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6)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运输工具、运输和组织能力,能承担与此相关的服务和管理。

3.5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自行解决道路问题,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4.方式

4.1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4.2 投标人对本次投标包件应一包一投。

5.安排

5.1 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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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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