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唐山机务段2026年和谐型电力机车C4、C5修及CR200J型动力集中动车组动力车、控制车D3修配件委外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ZD2025-9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唐山机务段2026年和谐型电力机车C4、C5修及CR200J型动力集中动车组动力车、控制车D3修配件委外修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机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大修资金及各段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配件委外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A01-A36、B01-B45、C01-C11、D01-D06包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整车制造商、配件生产商、代理商。
①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区域,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资质材料,包括产品行政许可证书、强制认证证书以及原铁道部产品审查、验收批准等有关文件或电报、需提供与主机厂签订的技术协议;属于铁路机车车辆产品监造范围的配件需要提供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2024年)在投标项目上具有投标项目应用实例(新品除外)供货业绩,须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
(9)投标项目及服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项目及服务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落实《国铁集团关于进一步深化动车组和机车修程修制改革 深入推进自主检修工作的通知》(铁机辆 〔2024〕53号)文件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