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站红岛站客运安检、保洁服务项目和青岛站、青岛北站客运安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5FW-449)
1.招标人
1.1招标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站
1.2招标人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费县路1号
1.3联系人:招标联系人,傅先生;业务咨询,许女士
1.4联系方式:0532-82978392;0532-82976003
2.招标代理机构
2.1单位名称: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8楼813
2.3单位邮编:250001
2.4联系人:宋女士
2.5联系方式:0531-82426185
3.招标项目的包件号、包件名称及内容
3.1包件1: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站红岛站客运安检服务项目;
包件2: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站、青岛北站客运安检服务项目;
包件3: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站红岛站客运保洁服务项目。
3.2招标内容:如上
3.3服务时间: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4服务地点:红岛站、青岛站、青岛北站
注: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投标,所投包件内明细不得遗漏或更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资金来源:单位成本
4.招标依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济铁企法发[2022]173号)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项目编号: JTZB2025FW-449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包件1: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站红岛站客运安检服务项目
8.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
8.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1.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的服务范围须含有安全检查(原件备查)。
8.1.4投标人近三年内从事过至少1个大中型交通公共场所或大型活动安检服务项目,且单项合同安检服务人数要求不少于100人,提供服务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1.5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应证明)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1.6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1.7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查询截图。
8.1.8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查询截图。
8.1.9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查询截图。
8.1.10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查询截图。
8.1.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8.2包件2: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站、青岛北站客运安检服务项目
8.2.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
8.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2.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的服务范围须含有安全检查(原件备查)。
8.2.4投标人近三年内从事过至少1个大中型交通公共场所或大型活动安检服务项目,且单项合同安检服务人数要求不少于100人,提供服务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2.5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应证明)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2.6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2.7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查询截图。
8.2.8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查询截图。
8.2.9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查询截图。
8.2.10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查询截图。
8.2.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8.3包件3: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站红岛站客运保洁服务项目
8.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
8.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3.3提供被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企业给被授权委托人缴纳的1年内的各项福利保险的原件。
8.3.4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劳动保险(提供职称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应的劳动合同原件)。
8.3.5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3.6合同期内项目:服务两种类型以上的业态项目,且独立承接年清洁承包费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不少于6项(提供合同原件)。
8.3.7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应证明)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3.8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3.9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查询截图。
8.3.10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查询截图。
8.3.11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查询截图。
8.3.12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查询截图。
8.3.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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