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4-SNJC-G2025-0028 项目名称:睢宁县公安局情指行一体化作战平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66.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睢宁县公安局情指行一体化作战平台采购,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5个月内完成项目的整体安装调试服务工作,交付投入试运行,3年的产品质保及运行维护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各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1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9.2”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