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迪那2气田古近系产能建设项目调整地面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6-FW036-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负责塔里木油田迪那2气田古近系产能建设项目调整地面工程勘察设计,包括:(1)油气集输:新建采气井场3座、侧钻采气井井场改造1座、排水井改造2座,老井改造10座,站场改造3座,阀室改造2座,新建集输管道17.9km;
(2)辅助工程:新建10kV电力线路3.8km,35kV电力线路20km,新建光缆3.7km,井场道路7.6km,以及配套的自控、结构、建筑等辅助配套工程;具体内容以甲方委托书为准。
2.2招标范围:塔里木油田迪那2气田古近系产能建设项目调整地面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境内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境内。
2.5标段(标包)划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3.1.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
①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且承包商在集团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现场查询。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承诺本项目实施期间未兼任其他项目的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2.2专业负责人≥9人,人员专业涵盖化工、电气、建筑、土木(岩土)、测绘、结构、造价、公用设备(给排水、动力、暖通空调)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人持有多个注册证书,仅按照一人一证计算,不重复计数。
资料提供形式:
①提供人员清单(包含姓名、岗位、证书情况等信息);
②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扫描件;
③提供专业负责人有效的资格证书和有效的职称证书扫描件;
④提供项目负责人在2025年5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方面业绩至少1项。
资料提供形式:
①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封面、施工内容、合同价款、双方签字盖章页);
②结算发票(提供至少1张对应发票扫描件)或对应的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
3.4.设备(装备)要求: /
3.5.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建立符合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3.5.2投标人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①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以及QHSE体系建设相关资料。
②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3.6.1、3.6.2项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3.6.3、3.6.4项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3.10.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