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6年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塔石化分公司安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JD14-FK006-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2026年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塔石化分公司安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025年-2026年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塔石化分公司安保服务;
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为独山子石化塔里木 120 万吨/年二期乙烯属地内提供门岗执勤、巡逻守护、值班备勤、安全生产调度维稳中心值班、公共交通管理、辖区流动人口管理、秩序维护、维稳处突、属地内配合地方网格化巡逻等服务。具体内容包括:10个门岗、1个监控中心、1个办证中心、1个消防值班室及巡逻队建设、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
第二标段:为独山子石化塔里木一期乙烯、化肥属地内提供门岗执勤、巡逻守护、值班备勤、安全生产调度维稳中心值班、公共交通管理、辖区流动人口管理、秩序维护、维稳处突、属地内配合地方网格化巡逻等服务。具体内容包括:11个门岗、2个监控中心及巡逻队的队伍建设、1个消防值班室,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
3.服务地点:
第一标段:新疆巴州上库工业园区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
第二标段:塔石化-乙烯:新疆巴州上库工业园区塔里木石化分公司;
塔石化-化肥:新疆巴州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塔里木石化分公司;
4.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独山子石化塔里木 120 万吨/年二期乙烯属地部分安保服务。
为独山子石化塔里木 120 万吨/年二期乙烯属地内提供门岗执勤、巡逻守护、值班备勤、安全生产调度维稳中心值班、公共交通管理、辖区流动人口管理、秩序维护、维稳处突、属地内配合地方网格化巡逻等服务。具体内容包括:10个门岗、1个监控中心、1个办证中心、1个消防值班室及巡逻队建设、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
第二标段:独山子石化塔里木一期乙烯、化肥属地部分安保服务。
为独山子石化塔里木一期乙烯、化肥属地内提供门岗执勤、巡逻守护、值班备勤、安全生产调度维稳中心值班、公共交通管理、辖区流动人口管理、秩序维护、维稳处突、属地内配合地方网格化巡逻等服务。具体内容包括:11个门岗、2个监控中心及巡逻队的队伍建设、1个消防值班室,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
5.技术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6.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26年2月28日止;
第二标段:(1)塔石化-乙烯:2025年5月1日-2026年2月28日止;
(2)塔石化-化肥: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26年2月28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质要求:
4.1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照原件扫描件。
4.2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跨省级行政区域提供保安服务的,须承诺中标后依法向服务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承诺书。
5.业绩要求:(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项(不低于300万(不含税))安保服务合同业绩。(不含投标人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2)至少与其对应的1张发票;
6.财务要求:(2021年)年至(2023年)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近(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上述财务报表审批工作,可暂不提供。
7.项目机构人员要求:
7.1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 年及以上保安工作的工作经验。
7.2 队长要求:同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与队长可为同一人。
资料提供形式:
1)如项目负责人与队人为同一人,则提供带有姓名的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须明确为“项目负责人(安保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安保)”或“队长”,其他职位名称如“项目联系人”、“项目执行代表”等均无效);如项目经理与队人不为同一人,则需分别提供带有姓名的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项目经理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须明确为“项目负责人”(安保)或“项目经理”(安保) ,其他职位名称如“项目联系人”、“项目执行代表”等均无效)。队长的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须明确为“队长”,其它职位无效)。
2)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保安员证书。
注:1)带有姓名的合同或业主证明,用以证明项目负责(项目经理)或队长在(安保服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队长,合同不得是劳动合同。
2)3 年及以上保安工作的工作经验以保安员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7.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
①第一标段保安员不低于153人,第二标段保安员不低于164人,以上保安员不含队长;
②拟投入的所有人员身体健康;
③所有人员在中标后、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公安部监制)。
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投标人需承诺投入本项目人员满足业务需求、身体健康、须具备公安部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人证相符)。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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