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车辆段机械动力设备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5-793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机械动力设备大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均需满足: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产品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报价文件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
③报价人需提供良好的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国铁集团信用评价认证公布的不良行为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和集团公司通报的不良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在处罚期的、未通过整改的,不接受报价。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⑤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2. 标段一、二、三、五、六投标人还需满足:
①报价人应为设备原生产厂家或取得原生产厂家授权书,提供详细的大修方案。
②报价人通过国铁集团或铁路集团公司组织的技术评审或审查,并提供技术评审或审查证明文件(或取得技术评审厂家授权委托)。
③报价人应为设备生产厂家,并提供近三年同类设备大修业绩不少于3项(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 标段四投标人还需满足:
①报价人应为设备生产厂家,并提供近三年同类设备大修业绩不少于1项(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