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教育局第七期书记校长领导力提升工程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CG20250014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教育局第七期书记校长领导力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应采购人要求,对评审因素进行明确。(1)评审因素“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修改为:“(一)评分内容: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项目负责人符合以下条件的:1.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专业类别需为教育学或文学或理学或管理学)的得30分;2.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的得30分;3.具有承办校长培训的项目经验(面向的培训对象需为中小学校领导,集中培训时间需超过1周)的得40分。以上累计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提供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未按要求提供的,投入的该人员作不得分处理。2.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学历信息在学信网查询结果截图(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由于日期较早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或者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国外学历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zwfw.cscse.edu.cn/)。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承诺。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2)评审因素“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修改为:“(一)评分内容:拟安排项目主要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总人数要求不少于8人,且为投标单位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此项不得分。主要团队成员符合以下条件的:1、3人(含)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6人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上学历均需为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相关专业)的得30分;2、5人以上具有3个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经验是组织开展超过一周以上的中小学校领导集中培训)的得40分;3、3人(含)以上具有副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0分;以上累计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提供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未按要求提供的,投入的该人员作不得分处理。2.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学历信息在学信网查询结果截图(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由于日期较早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或者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国外学历证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zwfw.cscse.edu.cn/);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承诺。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评审因素“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修改为“(一)评分内容:自2015年1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以下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份承接过党政机关或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的校长培训相关业绩的得20分,此项最高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2.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3.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或者验收证书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潜在供应商下载最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