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富阳南北渠分洪隧洞(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水泥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SJ-YGSWZ-2025-301
1.采购条件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富阳南北渠分洪隧洞(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现采购施工需用散装水泥,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位于位于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线路全长13.8km,包括北渠分洪隧洞工程7.6km,北渠河道整治工程6.2km。北渠分洪隧洞4.57公里(桩号K0+3000-K7+556.58)、2#施工支洞、进出口箱涵、河道分洪闸、进口分洪闸、出口排水闸;北渠河道整治6.2公里,疏浚宋家塘闸上游河道 1.5公里,加高加固堤防7.1公里,配套重建北渠进口闸、泗洲分洪闸、新建坑西闸及改造受降闸、拆除宋家塘闸、拆除重建宋家塘交通桥、改建勤丰村人行桥、宋家塘桥及野亩垄桥。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水泥,具体内容见附表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2产品质量: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需出具至少一份招标物资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有CMA和CNAS或CAL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1.3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2家以上的大中型工程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4认证证书:报价物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履约信用:材料供应商、所选品牌(生产厂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一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3.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3.1.7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1.8注册资金: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2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公告时间
4.1本次招标公告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
4.2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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