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T-202512-000405
二、采购单名称:CWZ251212TP华电能源所属发电企业 2026年度机组用柴油
三、采购单位: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货物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2025-12-16 09:00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5-12-18 09:00
九、交货时间: 2025-12-29
*十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
| 1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华电能源所属发电企业 2026年度机组用柴油 | 13% | 采购0#,-35#柴油,每年合计约3000吨 | 批 | 1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谈判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谈判响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
5. 谈判响应单位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本次采购的柴油生产厂家要求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分)公司等或成品油年生产能力1000万吨及以上(需提交对应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的大型企业。如响应单位为经销商,所供油品需为以上大型企业生产(需提供生产厂家对应生产能力的证明资料及生产企业的经销授权书或长期<需涵盖2026全年>供货协议等相关材料)。
7. 经销商与生产厂家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8.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柴油)。
9. 业绩要求: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3份及以上柴油销售业绩合同,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在资格审查中取消其报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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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