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ZXCD-G2025-0016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MR、DSA和DR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1.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31.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MR、DSA和DR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