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24(2025)-STXM-LWZB-060
1、招标条件
新建 汕头市潮阳区山海农耕--乡村振兴海门示范带建设项目-海门中心渔港潮阳港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基础设施提升)施工项目 已由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人民政府以 汕潮阳公资交建告20250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 本级财政资金和争取上级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汕头市潮阳区山海农耕--乡村振兴海门示范带建设项目-海门中心渔港潮阳港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基础设施提升)施工项目经理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 海门中心渔港潮阳港建设项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汕头市潮阳区山海农耕--乡村振兴海门示范带建设项目-海门中心渔港潮阳港建设项目(配套道路基础设施提升)施工项目经理部。
(2)招标内容: (1)莲峰路及莲峰二路风貌提升。沿线两侧约 305 栋建筑立面改造提升,总建筑外立面面积约为9.3万㎡:道路及交通设施改善全长约2.806 公里,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面积约 15209 ㎡,人行道翻新面积约 12061.41 ㎡’:道路两侧增补行道树,对沿线户外公共设施美化提升等;现状路灯维修;莲峰路两侧三线整治。(2)滨海大道南段道路风貌提升。滨海大道南段约 3.176km,路侧新建人行道面积约 16319㎡,人行道铺设透水沥青混凝土;景观绿化提升总面积约39385㎡完善沿线海绵设施。华电进厂道路修复边坡防护约 1519㎡,沿护坡坡脚补种草坪。
(3)工期要求: 8个月 。
(4)项目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 。
(5)质量要求:交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目标,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杜绝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和严重影响企业声誉的一般工程质量责任事故。
(6)包件划分: ST-01包件:海门中心渔港潮阳港建设项目工程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专项工程施工经验的企业。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专业资质、施工安全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0 万元。
3.3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有已完工或在建同类工程类似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4工程设备:用于本项目的施工设备完好,证照齐全,并在数量和性能上充分满足本项目要求。
3.5主要人员:拟投入本项目实施的管理和设备操作人员足够,其中操作人员必须具备法律相关规定的上岗条件,并持证上岗。
3.6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9纳税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公司不合格名单、警示名录、黑名单及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名单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无效;投标人必须具备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准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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