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动器系统总成、控制系统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SKL-LZ-202501)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要求,现就本公司作动器系统总成、控制系统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智能与绿色建造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国重实验室)拟采购桥梁移动式多功能动力激振试验装备主要组件,包含作动器系统总成两套、控制系统两套。
2.竞标内容:
设备需求一览表:
| 包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 签约单位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作动器系 统总成 | (1)实现大型桥 梁惯性式激励功能 ; (2)达到有效激 励惯性质量8吨、 最大激励振幅±0. 8m、最大速度0.8m /s (1)实现多台激 振器同步协调控制 | 2 | 中铁大桥局集 团有限公司桥 梁智能与绿色 建造全国重点 实验室 | 湖北武汉 | 包含安 装、调 试 | |
| JZC01 | ; 控制系统 ; | (2)实现主跨千 米级大桥动力性能 振动测试信号的信 噪比提升1个量级 (3)精准识别大 跨度模态阶数≥10 阶; (4)模态阻尼比 测试误差从当前规 范的±20%减小至 ±5% | 2 |
交货期:乙方收到设计费6个月内,主要设备需到场,安装调试3个月。交货地点/签约地点:武汉市建设大道103号/武汉市建设大道103号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甲方支付设备总价的10%作为设计费;设备初验收合格后,甲方2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总价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大型桥梁激振器最大能力验收合格后,甲方2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总价的35%;设备通过桥梁移动式多功能动力激振装备最大能力验收合格并实现多台激振器同步协调控制后,甲方2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总价的20%,剩余5%作为质保金,从设备通过大型桥梁激振器最大能力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5年,质量保证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设备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如未能及时提供上述发票,甲方付款时间将相应顺延。
3.竞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竞标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3)生产能力要求:竞谈设备制造商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竞谈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及使用的要求,代理商应
具有生产商授权,并且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且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原材料进场检验记
录或检验报告;(5)供货业绩要求:竞谈设备制造商近三年内至少有2项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业绩,在安装调试使用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和安全问题;(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7)其他要求:竞谈人须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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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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