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油田2026-2027年老君庙采油厂油水井维护作业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6-XA502-FW10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2026-2027年老君庙采油厂油水井维护作业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老君庙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障老君庙采油厂油水井维护作业顺利开展,老君庙采油厂计划招标引进3家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在采油厂所属老君庙、鸭儿峡、酒东三个作业区完成约870井次油水井维护工作量。其中老君庙作业区需要具有250修井机或350修井机的作业队伍,鸭儿峡作业区、酒东作业区需要具有450修井机及以上修井动力的作业队伍。本项目暂定500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老君庙采油厂所辖范围内的油水井维护作业,暂定870井次油水井,包括物料配送服务,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油井维护作业:油井检泵(含电潜泵检泵、抽油机井转电潜泵生产、电潜泵井转抽油机生产)、冲砂、刮蜡、更换管杆柱、换封隔器、井下调参、下泵、测试、洗井等作业。作业深度在200-5500米不等。
(2)水井维护作业:检管重配、冲砂、洗井、测试、换封隔器等作业。水井维护作业深度在200-5500米不等。
(3)其它作业:整改井口、更换光杆、更换井下工具等作业及维护作业过程中需要的配套施工,如解卡、打捞、通井、钻塞、打印、挤液、化学清蜡、防砂、工程测井、新工艺新技术推广试验等。
(4)上述作业过程中的管、杆、泵、化工料、井口及附件的配送、回收及转运业务。作业产生的废固、废液按要求转运至指定地点。
采油厂计划引进3家井下作业技术服务公司完成本项目,参与竞标的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公司须具备派遣3支及以上作业队伍的能力。本项目工作量仅为预测,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的不确定性。实际工作量按甲方指定工作量执行,实施过程中甲方可根据队伍服务质量调整工作量。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需求3名服务商。排名第一的服务商执行暂定合同金额2500万元(不含税),排名第二的服务商执行暂定合同金额1500万元(不含税),排名第三的服务商执行暂定合同金额1000万元(不含税)。
2.3服务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老市区玉门油田分公司老君庙采油厂。
2.4服务期限:自维护作业服务开始之日起一年,正式维护开始之日由甲乙方共同书面签字确认。
2.5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清晰的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修井或井下作业。(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2.2投标人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企业资质的批复文件和附件清单为准);或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上述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批复文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如中标后未如期取得该证书,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注:如公司企业资质到期,正在复审期间,可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油气田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原企业和队伍资质仍然有效,但须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资质复审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服务类“三商”黑名单;⑤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⑥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最近36个月,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提供承诺)。
3.5设备要求:提供至少1台450或以上修井机,2台250或以上修井机。
设备证明材料需提供:①主要设备的配置清单(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新度系数、完好程度等信息,另附修井机照片、设备铭牌照片);②需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检测评估报告的清晰扫描件;③自有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原件清晰的扫描件,购置人为投标人,租赁设备需提供设备租赁合同原件清晰的扫描件,租赁人为投标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拟派队伍资格要求:
3.7.1每名投标人拟派遣维护作业队伍数量不得少于3支(必须以自有队伍参与投标,严禁以挂靠、合作、租赁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投标人拟派遣的作业队伍均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队伍资质证书(小修或大修资质均可)(或者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队伍资质的批复文件和附件清单为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清晰扫描截图或者队伍资质的批复文件和附件清单;或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上述队伍资质(或批复文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如中标后未如期取得该证书,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注:如队伍资质到期,正在复审期间,可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油气田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在资质复审期间,原企业和队伍资质仍然有效,但须提供建设单位的资质复审证明。
3.7.2拟派遣作业队伍资质证书规定的施工区域不属于玉门油田的,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将资质变更至玉门油田。(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7.3 拟派施工队伍202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出现以下事故之一的,否决投标人及其全部拟派队伍的投标,做出书面承诺:
1)发生井喷失控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的队伍;
2)发生一般 B 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队伍;
3)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队伍;
4)被业主单位考核为不合格队伍或因违反招标人承包商管理有关规定,被招标人清退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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