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站择优选择垃圾清运服务单位的公告
公告编码:(JNCZ-ZB-2026-06)
呼和浩特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站站场停留重点列车产生的垃圾因数量较多,车站现有条件无法进行运输、处置,因此需要对垃圾清运进行外包。本项目经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站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择优选择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一、垃圾清运点具体地点及工作量
1.集宁车站所管辖机关、南站区、北站区、七苏木站、大陆号站、贲红站、葫芦站、古营盘站、平泉站等站区。
2.清运时间和频次:根据甲方各站区垃圾量随时清理。
3.清运范围: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生活垃圾的清运,具体清理内容以甲方的要求为准。
二、投标文件资格及要求
1.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实施单位营业范围需要有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经营项目,具备劳务资质;
2. 垃圾清运车辆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4.5吨及以下垃圾清运车除外),驾驶员应具有驾驶相应车辆的驾驶证照,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
3. 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驾驶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须为一般纳税人,须具备提供增值税专业发票;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7. 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8. 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铁路施工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 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服务承诺书。
三、申请报名
1.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7日18:00。
2. 凡有意参与单位,将报名表盖章后扫描件邮箱发送至jnzbgs2022@163.com,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发送邮件(以jnzbgs2022@163.com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3. 送达地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站(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79号)。
- 会议时间及地点:集宁车站以电话通知已报名的单位,会议地点集宁车站3号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邮编:012000
联系人:郝女士 联系电话:0474-2243256
监管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站纪委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474-2243392
附件:报名表
集宁车站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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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