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动车座椅配件仓库整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5-1715-JT)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动车座椅配件仓库整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如下:
1.发包条件
本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动车座椅配件仓库整修已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及《上机辆发展财(2025)75号》的批准,资金已落实。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
2.工程概况及要求
2.1 工程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路88号
2.2 工程内容:原仓库房屋进行拆除改造,墙地面拆除改造,水电照明及消防改造,室外铸铁护栏分区,对既有仓库垃圾清运,彩钢板隔断,对既有钢结构棚修缮加固。
2.3 工期:20日历天
2.4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在招标范围内由于成交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做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成交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成交人在竞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成交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3.竞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竞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竞标人须为上铁机辆公司2024年准入施工单位。
3.3 竞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 竞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近两年内铁路营业线或邻近营业线工程业绩(附施工纪要、合同证明)以及类似仓库整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及业主单位盖章的业绩优良的评价证明)。
3.5 竞标人拟派驻的项目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
1)人员建造师证书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与竞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
(2)安全负责人要求
1)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人员社保要求:安全负责人须与竞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
(4)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投标人拟派参与本项目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主要人员)上岗前须具备有效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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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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