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YR2025-040
项目名称:城区园林垃圾循环利用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78,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园林处城区园林垃圾循环利用项目(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678,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78,7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粉碎机 | 延安市园林处城区园林垃圾循环利用项目(设备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38,900.00 |
| 1-2 | 其他装卸设备 | 装载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 |
| 1-3 | 电动三轮车 | 电动三轮车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园林处城区园林垃圾循环利用项目(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园林处城区园林垃圾循环利用项目(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3.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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