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J-XF-568
项目名称:三原县2025年省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61,9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三原县2025年省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治理项目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