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车站网岭站铁路货场装卸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CZ20251216-01)
一、招标条件
受 株洲车站 委托,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株洲车站网岭站铁路货场装卸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按照装卸业务外包方式,由合格的竞标人承揽招标人本次招标项目的铁路运输货物的装卸作业,包含火车、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所运输货物的装卸及搬运作业,并依据装卸工作量,按中标价格向招标人结算装卸作业费。本次招标项目合同期限为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包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竞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标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有货物装卸,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单位,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经济损失。 2.使用的装卸机械及工索具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装卸机械(含特种设备,下同)须经注册、登记,检验合格。 3.具有与所竞标包件装卸业务相适应且经培训合格的管理及装卸作业人员,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持有国家规定的证件上岗。 4.承诺依法合规用工,并承担相应的劳动法律责任。 5.建立并具有与铁路装卸作业要求相符合的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服务质量、教育培训及监督检查等制度办法。 6.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 7.承诺遵守铁路的规章制度,服从铁路运输生产集中统一指挥、组织和管理。 8.竞标人必须资信良好,无装卸业务及其他等的经营违约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投标人不应有以下行为:投标人不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情况。 9.与招标人此前没有任何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标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未被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装卸业务黑名单。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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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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