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各报价单位:
因西藏华泰龙甲玛工程项目(编号:PC-0101-25J5-FG0126)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 )上午 17:00 前将报价文件提至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轮式挖掘机 |
见附件3 |
台 |
1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日起,30日之内供货。
3、交货地点:西藏华泰龙甲玛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
1)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规定及工程施工需要,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具备矿安标志证书(KA),配备实心胎、破碎锤,需满足高原地区井下采矿工程的正常使用,具备海拔4500米及以上正常施工的能力。如提供的产品,不符合买方的使用要求,供货方无偿退货,所发生的损失自行承担。随车资料要求:设备交货时必须附带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合格证,底盘合格证,设备一致性证书)、保养手册、说明书等。
2)验收方式:根据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检查设备的外表质量,并检查设备的参数;轮式挖掘机的外观检查不应有锈蚀、变形、油渍等现象;对于所供轮式挖掘机表面锈蚀、变形、油渍等现象,规格误差超规范以及影响工程使用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人所供轮式挖掘机的规格型号、规格参数等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的抽检。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及图纸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卖方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条例。卖方在运送、装卸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与买方无关。
5、质保期:为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12个月。
质保期内卖方免费更换一切在正常情况下损坏的零配件,由于买方人为原因造放的零部件损坏,卖方有义务对损坏零部件作有偿的维修、更换。质保期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设备发生故障,卖方在接到买方第一次通知后半小时内给予答复,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产品的供货和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具有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必须是电建股份有限公司、水电一局合格供应商,如果为非合格供应商,需在报价截止前成为合格供应商,具体申请事宜联系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客服电话 010-88986829。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付款条件:
1)预付款:无。
2)到货验收款:先货后款,以实际到货数量结算,货到西藏华泰龙甲玛工程项目部经买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买方以传真形式(或电子邮件)向卖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开具通知书,卖方收到买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开具通知书后,严格按通知书内容开出实际交货数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卖方还要按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单据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到货数量货款总价的90%货款,支付方式包括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等,由此产生的贴息费由中标人承担。
3)质保金:扣除每月实际进场验收合格到货量总金额的10%货款,质保期满后支付(为到货验收合格后12个月)
10、服务承诺: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故障是由于卖方生产原因所致,造成用户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产品损坏通知,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同型号的货物,发运到买方使用现场,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因使用不当、不可抗拒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部件)。
11、其它要求:
1)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各种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
2)当投标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水电一局设备物资部
邮 编:132200
联 系 人:艾先生(一公司) 邓先生(项目负责人)
电 话:18689106299 15881947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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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