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召县2026、2027年城区路灯运行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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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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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南召政采公开-2025-40 | |||||||||||
| 2、项目名称: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召县2026、2027年城区路灯运行维护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783,128.90元 | |||||||||||
| 最高限价:3783128.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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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南召县2026年和2027年度南召县城区路灯日常运行维护(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服务期限:2年 5.5、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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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本项目执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或近半年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投标人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叁级、承修叁级、承试叁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0、供应商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格式自拟,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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