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618号】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河南省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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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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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5-181 |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河南省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一期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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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河南省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一期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交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合格。 5.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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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需提供“中国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 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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