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紧密型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2000538
项目名称:枣庄市紧密型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113.7 万元
最高限价:113.700000 万元
| 标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 B |
眼科等设备采购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13.7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落实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报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注: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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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