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西峰岩心库管理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12-FW329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西峰岩心库管理技术服务(二次)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根据油气勘探项目生产实际需求,计划对西峰岩心库目前存放的岩心及每年新入库的岩心进行管理,包括对岩心及岩心盒的定期清洁与维护、岩心入库与上架、岩心观察与采样上架、岩屑入库及上架、岩屑定期销毁、设备维护与维修、部分岩心盒的更换、资料录入及管理、残样归位及整理、库房日常维护维修及人员安全措施防护等技术服务内容。本项目预计投资金额126万元(不含税)。
2.2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一年。
2.4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4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有仓储管理服务业绩(附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发票查询截图)。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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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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