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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同欣恒泰石油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仪器仪表检验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井站生产现场清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100205FS068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采油站、井场等现场因为施工作业等会产生含油水废弃物,污染环境,需要进行现场清污。项目内容主要负责对各井站生产现场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清理。

资金来源:成本。

项目计划文号或核准批复情况:油辽欢发(2025)30号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15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 对欢喜岭采油厂生产现场含油污泥及粘油废物等进行清理,并将清理后的污染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欢采油泥贮存池、环境工程公司处理站贮存池等);不包含各类储池、储罐清理以及生产现场一般工业固废清理。预计全年对作业区井站场等清污2400余处。

2.2.2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对生产井站现场进行安全环保风险交底及清污确认,对中标人清污质量和污染物的去向进行监督检查。污染物的清理以及运输过程中的应急处置措施由中标人负责。

标段(标包)划分: 无。

分包规定:不允许。

2.2.3分包规定:不允许。

2.3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辽宁省盘锦市欢喜岭采油厂采油作业区、联合站、热注作业区等生产现场。

2.5主要技术要求:

2.5.1技术标准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包括但不限于: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认真执行油田公司及属地单位HSE管理制度和要求。

2.5.2主要技术要求

2.5.2.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服务方案进行作业。施工前后,按要求组织现场标准验收。投标人在收集、运输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造成环境污染事件及安全事故的,应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全过程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如出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填埋危险废物等不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2.5.2.2投标人要配备专职HSE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环保的监督工作,施工期间要全程进行监护。施工前必须按要求办理相关作业票,施工人员劳保穿戴整齐,杜绝交叉作业,使用专用车辆,施工过程杜绝造成二次环境污染。按招标人要求标准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完毕后由属地单位负责现场验收合格。

2.5.2.3按招标人要求负责生产现场清理等工作。在清理、分选、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出现突发的安全环保事故等问题,投标人应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由于投标人过错造成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由中标方全部负责。

2.5.2.4投标人清理后的含油污泥等污染物运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存放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关键岗位人员

3.2.1为满足现场清污质量和应急能力,必须保证有1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人员10人及以上。(需提供人员明细、身份证、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等材料。)

10.2.2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3主要设备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具有有效资质的车辆至少2台(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或9类)。需提供车辆实物照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行驶证、强制保险、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租赁期需覆盖项目实施周期)等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完成过同类项目至少1项。(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合同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

3.6信誉要求

3.6.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模块);

3.6.2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http://bid.energyahead.cnpc/)

3.6.3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6.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中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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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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