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物探新兴物探经理部2026年度激发辅助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GP25S-BID05-096
本招标项目东方物探新兴物探经理部2026年度激发辅助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东方公司新兴物探经理部2025年度地震勘探激发辅助需由分包商承担。作业区域包括南方(川渝、贵州、云南、湖北山地,江西等沿江、沿海、沿湖丘陵、平原区,广东、海南丘陵区)山地丘陵地区,晋、陕、蒙黄土山地区域,山东、安徽、东北、河北、江苏等农田平原农田水网区域。勘探项目类型为二维、三维采集项目。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勘探项目激发工序的物资搬运、找点、下药辅助、完成井的看护、工作量统计、警戒、激发后炮点的清理及地表恢复,服务岗位包括:背药工、爆破辅助工及生产保障人员。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和中标单价,并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具体项目实施时,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中标人,签订具体项目的执行订单。
预计框架协议含税总金额4100万元。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中标人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情况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本招标结果适用于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激发辅助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勘探项目的激发辅助服务。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服务地点:川渝、贵州、云南、湖北、江西、广东、海南、山西、陕西、内蒙、山东、安徽、河北、江苏、新疆、东北等地,具体地点为项目所在地。
2.5 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项目框架协议期限到期时,若中标人在本框架内的某具体项目提供服务尚未结束,则该具体项目执行合同或执行订单可顺延至为该项目服务完为止,期间不得新增其他工作量。若该中标人是招标人下一轮次同类年度框架协议中标人,服务价格在新框架协议生效后执行新框架协议中标价。
2.6 服务内容:勘探项目的激发工序的物资搬运、找点、下药辅助、完成井的看护、工作量统计、警戒、激发后炮点的清理及地表恢复。
2.7 中标人数量:不超过5家。
2.8 中标执行价格:执行中标人各自投标报价。中标价格精确到以元为计价单位的小数点后2位。
2.9 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2.10 计价方式:采用固定单价的计价方式,即:按元/炮的方式(不含税)。
2.11 报价方式:百分比报价(按照招标控制价报下浮率)。
报价包含人工工资、油材料费用、设备折旧费用、设备维修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劳保费用、体检防疫费用、用车费用、设备及人员往返动迁费、食宿费、人员培训费、人员商业保险费、其他税费、合理利润、商票提前兑付贴现利息等。报价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
2.1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 2026年度服务最高投标限价及折算系数 服务招标控制价(元/炮)
说明:1、服务项目执行价格为:中标基准价*相应系数。 2、综合单价为含工地运输价格,人工单价为不含工地运输价格。 地类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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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距系数:
| 炮距(米) 项目区域 |
10 |
20 |
40 |
80 |
| 黄土塬地区 (系数) |
0.77 |
0.90 |
1 |
1.20 |
| 西南山地 (系数) |
0.80 |
0.87 |
1 |
1.20 |
| 平原地区 (系数) |
0.94 |
1 |
1.15 |
1.26 |
项目规模(工作量)系数K:
黄土塬:含工地运输费用K=74.44x-0.413,不含工地运输费用K=88.734x-0.43
西南山地:含工地运输费用K=68.758x-0.406,不含工地运输费用
K=76.084x-0.415
平原水网:含工地运输费用K=59.553x-0.392,不含工地运输费用
K=91.214x-0.433
其中:X=项目实际井炮数
组合井系数(黄土塬地区使用):
| 组合井数 |
1 |
2 |
3 |
4 |
5 |
6 |
| 系数 |
0.88 |
1 |
1.11 |
1.26 |
1.35 |
1.45 |
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劳保费、体检及防疫费、劳动保护用品、食宿、动迁、人员商业保险费、其他税费、合理利润、汇票贴息、工地运输费用(后勤服务不含)等所需的费用。
5.地类划分标准说明:相对高差指物理点范围内任意5km距离内的最大高差。
平原农田地类划分:Ⅰ类,地形平坦,障碍物较少,村庄稀少,行车方便;辽河地区以旱田为主,有一定交通条件,但机动车辆不能到达测线;Ⅱ类,地形有起伏,沟渠、村庄、树林等障碍物较多,以水浇地和稻田为主,行车多绕路,道路狭窄,交通困难;Ⅲ类,村庄密集,河沟纵横,城镇近郊区,行车困难。东部水稻田为主,围湖造田区、半沼泽区、雨后积水区、解冻后的江河淤灌地带、较大的鱼虾场地带。Ⅳ类,半沼泽区、围湖造田区,结冻前、解冻后的江河淤灌地带,黄土峁冲沟和较大的鱼虾场带,山前丘陵及冲积区,行车很困难。
黄土塬地类划分:Ⅰ类,表层为80米以下次生黄土覆盖,地表起伏大,由塬、峁、梁、坡、沟组成,且农田、灌木林、村庄、油井相间密布,60%地段靠人抬肩扛运送生产物资。Ⅱ类,表层为80-150米次生黄土覆盖,地表起伏大,由梁、峁、坡、沟组成,小型运输车辆可绕路通往部分峁上,生产物资基本靠人抬肩扛运输;Ⅲ类,表层为150米以上次生黄土覆盖,地表起伏大,由梁、峁、坡、沟组成,交通条件极差,生产物资全靠人抬肩扛运输。
南方山地丘陵地类划分:Ⅰ类,交通便利,地形平均相对高差小于100m;Ⅱ类,出露地层为侏罗系或白垩系地层,交通方便,地形平均相对高差为100m-200m;Ⅲ类,地形平均相对 高差为 200m-400m,出露地层为侏罗系或白垩系地层 ;Ⅳ类,地形平均相对高差400-600m ;Ⅴ类,出露碳酸盐地层,具有一定含水条件。虽无碳酸盐出露,但地形平均相对高差大于600m,小于1200米,间有白垩系砾石层。Ⅵ类,出露碳酸盐岩地层,含水性差,地质现象复杂, 相对高差大于1200m,森林(竹林)或灌木丛覆盖率达到 85%以上,交通极为不便。
草原地类划分:Ⅰ类,地形较平坦;沟渠、村庄较少;草原植被覆盖在75%以上;交通条件好,行车较方便。Ⅱ类,地形有起伏;沟渠村庄等障碍物较多;草原植被覆盖在 50%~75%之间,间互部分沙地、农田;交通条件较差,行车较困难。Ⅲ类,地形起伏较大;湖泊河流两岸的草滩;草原植被覆盖在50%以下,间互水田、沙丘、沼泽;地表条件复杂,行车困难。
沼泽水网地类划分:Ⅰ类,沟渠、盐池、沼泽、苇塘间互,部分长年积水区块;行车有主干线,一般陆路车辆能绕行或牵引通行。Ⅱ类,河流冲积形成的淤地、沼泽凹地、苇塘面积大于1km2的区块;一般车辆需牵引通行。Ⅲ类,连片的淤泥地,淤泥、水草深度在10cm~30cm 以内;无任何行车路线,一般车辆行进非常困难,大港区域受潮汐影响的海陆。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能转包和分包。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有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日)已完成的同类服务业绩。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目前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需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5 人员要求:(1)投入的人员资质、数量能够满足项目作业需求,最低200人,并且年龄在18 -55周岁之间。
(2)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管理人员。
(3)投标人承诺投入的人员身体健康、保险齐全。承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每名员工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3.6 设备要求:(1)投入车辆不少于50台(皮卡车,自有或租赁共计),必须保证车辆按时年审并合格,性能满足招标方施工生产需要,车况良好,使用年限不大于8年(含)。
(2)投标方必须购买车辆交强险,所有车辆必须购置不低于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且在施工期内有效。
(3)自有车辆需有相关证明(购买发票或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的一种)。
(4)租赁车辆需要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租赁付款凭证或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的一种)。
3.7 履约能力:投标人需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
近三年服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B类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保污染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
在以往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或在质量、安全管理上出现过重大问题。
3.8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9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②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禁止交易。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未被暂停投标(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10投标人在*发布的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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