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264号
项目名称:纳雍县第十一届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序列号:B-20251217-000078-3
预算金额(元):697080
最高限价(元):69708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纳雍县第十一届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9708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纳雍县第十一届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附件5: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于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新公司,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起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自愿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格式自拟)。
(7)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的项目:需提供全部服务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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