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分公司2026年循环水系统水质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Y24-FW0395-01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为锦州石化分公司生产服务费用,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资金来源:锦州石化分公司生产服务费用。
2.2投资审批:锦州石化公司2025年生产综合计划。
- 2.3招标范围:锦州石化分公司701水场、联合水场、采暖水场、焦化水场、软化水场、改质水场、焦化软化水场循环水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为水场提供水处理药剂(含硫酸、次氯酸钠)及日常控制加药服务、循环水场定期清洗剥离和循环水场清洗预膜及换热器查漏工作等服务。(注:硫酸由招标人提供,费用从中标人结算费用中扣除。)
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内容:锦州石化分公司701水场、联合水场、采暖水场、焦化水场、软化水场、改质水场、焦化软化水场循环水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为水场提供水处理药剂(含硫酸、次氯酸钠)及日常控制加药服务、循环水场定期清洗剥离和循环水场清洗预膜及换热器查漏工作等服务。
(注:硫酸由招标人提供,费用从中标人结算费用中扣除。)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6服务地点:锦州石化分公司
2.7质量标准:
循环水水质考核指标
适用于所有水场:
| 项目 |
指标 |
分析标准 |
分析频次 |
指标类别 |
| 异养菌总数 |
≤1*105 |
HG/T 4207-2011 |
一次/周 |
水质稳定标准 |
| 腐蚀速率 |
≤0.075 mm/a |
GB/T 18175-2014 |
一次/月 |
水质稳定标准 |
| 粘附速率 |
≤20 mg/L |
HG/T 2160-2008 |
一次/月 |
水质稳定标准 |
| 生物粘泥 |
≤3 mg/L |
GB/T 14415 |
一次/月 |
水质稳定标准 |
适用于701水场、联合水场、采暖水场、焦化水场、改质水场(补充新水模式):
| 项目 |
指标 |
分析标准 |
分析频次 |
指标类别 |
| 氯离子 |
≤600mg/L |
GB/T 50050-2017 |
一次/日 |
水质控制标准 |
| PH |
8.0-8.8 |
GB/T 50050-2017 |
一次/日 |
水质控制标准 |
| 游离氯 |
0.1-1.0mg/L |
GB/T 50050-2017 |
两次/日 |
水质控制标准 |
| 总铁 |
≤2mg/L |
GB/T 50050-2017 |
一次/日 |
水质控制标准 |
| 总磷 |
≤5mg/L |
GB/T 50050-2017 |
一次/日 |
水质控制标准 |
适用于软化水场、焦化软化水场、改质水场(补充软化水模式):
| 项目 |
指标 |
分析标准 |
分析频次 |
指标类别 |
| 氯离子 |
≤600mg/L |
GB/T 50050-2017 |
一次/日 |
水质控制标准 |
| PH |
8.0-8.8 |
GB/T 50050-2017 |
一次/日 |
水质控制标准 |
| 游离氯 |
0.1-1.0mg/L |
GB/T 50050-2017 |
两次/日 |
水质控制标准 |
| 总铁 |
≤2mg/L |
GB/T 50050-2017 |
一次/日 |
水质控制标准 |
| 总磷 |
≤16mg/L |
GB/T 50050-2017 |
一次/日 |
水质控制标准 |
2.8计费依据:固定总价
2.9 最高投标限价:16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物资类税率13%,服务类税率6%)。
2.10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 类别 |
考核对象 |
考核指标 |
考核标准 |
| 水质控制效果 |
日常水质分析合格率 |
合格率<95% |
警告并扣除当月总费用10% |
| 95%≤合格率≤98% |
扣除当月总费用3% |
||
| 水质稳定效果 |
腐蚀考核 |
碳钢腐蚀率 >0.075mm/a |
扣除当月总费用100% |
| 粘泥速率考核 |
粘附速率 >20mcm |
扣除当月总费用100% |
|
| 异养菌总数考核 |
≤ 105CFU/mL(控制指标) |
扣除当月总费用100% |
|
| 生物粘泥考核 |
≤ 3 mL/m3 |
扣除当月总费用100% |
上述考核不包括非正常情况或非人为因素(如系统设备验收前、系统进水水质突变、换热设备泄露异常情况等)。对于违反合同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合同双方依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予以考核。
2.补充水水质分析数据
| 项目 |
单位 |
项目 |
||
| 中水 |
新水 |
软化水 |
||
| 水质pH值 |
|
7.4 |
7.4 |
8.2 |
| 水质浊度 |
NTU |
5 |
0.2 |
-- |
| 水质总碱度 |
(mg/L) |
160 |
250 |
-- |
| 水质氯离子 |
(mg/L) |
150 |
74.1 |
2.1 |
| 水质钙 |
(mg/L) |
150 |
280 |
-- |
| 水质铁含量 |
(mg/L) |
0.3 |
0.03 |
-- |
3.循环水场工况
| 水场 项目 |
701水场 |
联合水场 |
采暖水场 |
焦化水场 |
| 设计循环水量(吨/小时) |
22500 |
13500 |
1500 |
13500 |
| 实际运行水量(吨/小时) |
15000 |
8500 |
1400 |
9000 |
| 保有水量(吨) |
7500 |
5000 |
1500 |
5000 |
| 浓缩倍数 |
3-5 |
3-5 |
3-5 |
3-5 |
| 最高Ga2+浓度mg/L |
1100.00 |
1100.00 |
1100.00 |
1100.00 |
| 最高Cl-浓度mg/L |
600 |
600 |
600 |
600 |
| 运行时间 |
12个月 |
12个月 |
6个月 |
12个月 |
| 水场 项目 |
软化水场 |
改质水场 |
焦化软化水场 |
|
| 设计循环水量(吨/小时) |
4500 |
9000 |
4500 |
|
| 实际运行水量(吨/小时) |
3000 |
3600 |
2000 |
|
| 保有水量(吨) |
1200 |
1800 |
1000 |
|
| 最高Ga2+浓度mg/L |
50 |
50(新水:1100) |
50 |
|
| 最高Cl-浓度mg/L |
30 |
30(新水:600) |
30 |
|
| 运行时间 |
12个月 |
12个月 |
12个月 |
|
- 药剂要求水处理药剂特性指标和性能保证
(1)水处理药剂性能指标满足装置的工艺要求,不能影响到装置安全、环保、稳定运行,以及对下游工序造成任何影响;不能对流经的设备、管线、容器造成腐蚀。
(2)水处理药剂特性指标:无磷缓蚀剂、无磷阻垢剂、杀菌剂、粘泥剥离剂、清洗剂。
1)阻垢缓蚀药剂应该选择无磷、高效、低毒、化学稳定性及复配性能良好的环境友好型水处理药剂。
2)水处理药剂配方应有铜缓蚀剂。
3)非氧化性杀菌剂应具有高效、低毒、广谱,PH值适用范围广,与阻垢剂、缓蚀剂不互相干扰,易于降解,使生物粘泥易于剥离等性能。
4)循环水场加药应采用无磷运行模式。
2.11其它技术服务要求
1)必须有技术方案(包括且不限于正常生产处理方案、清洗预膜处理方案、异常处理方案),且技术方案要合理,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排、药剂型号、加入方式、正常浓度、年加入量、加入频次、使用要点、注意事项等。
2)提供水处理药剂的性能检测报告、安全技术使用说明书。
3)投标人须进行常年免费现场技术服务,根据循环水分析结果和定期水场处理方案,对循环水场进行加药服务。包含药剂配制量和添加浓度监测与调整。出现水质异常情况,要在24小时内进行有效处理。
4)提供现场技术报告服务,(周、月、年报);能提供换热器分析报告及优化方案。每天对加药量进行统计、记录。
5)装置检修提供技术支持,根据水场水质分析数据和水冷器运行条件等情况及时调整控制方案;
6)根据招标人需求,对循环水场所管辖的水冷器通过常规技术手段(余氯法、ORP、COD、浊度法)查漏,对泄漏设备有异议采用专业仪器分析如:气相色谱分析、垢样仪器检测等,便于指导现场查漏工作;当发生物料泄漏时,需积极响应,配合业尽早查出泄漏点。
7)服务期间若公司经过大检修,在检修投用后需对循环水场所辖设备进行清洗、预膜处理;期间公司有新建装置投用,需进行清洗、补膜处理;按时对设备、管线进行清洗、剥离处理,清洗、剥离频次:每年至少12次。
8)现场水质分析:余氯的测定:连续投加次氯酸钠时每天测定至少一次,冲击性投加时需要另对循环水中余氯进行测定;浊度测定每天至少一次。
9)加药设备配置维护以及加药量的统计情况:配备自动加药设备,加硫酸设备(包括PH值在线监测与加酸量连锁控制系统),所有类别加药设备均保证有备用。
10)加药间配备洗眼器、防护面罩等劳动保护设施,并按要求定期维护。
11)中标人提供现场常驻技术服务人员至少4名;具有分析资质的分析人员1名,并提供分析人员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12)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30日内在锦州市建立用于服务于本项目实施的实验室,并接受招标人组织的不定期进行现场考评。(分析室至少应包括以下分析仪器:PH计、电导仪、余氯仪、悬浮物与浊度测定仪、红外分光光度计、消解仪、流速测定仪以及常规项目测定钙、镁、氯根、碱度等滴定仪器)。
3.2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3服务期内若使用的产品为进口品牌的,投标人需提供上游制造商的国内授权书、进口报关单等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必须提供循环冷却水处理用缓蚀剂、阻垢剂、清洗剂、预膜剂和剥离剂类药品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单套循环水场20000吨/小时规模以上加药总承包连续使用3年以上的业绩至少1家,有效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3.5.1合同原件扫描件;
3.5.2用户清单及联系方式;
3.5.3用户评价报告(须加盖用户的行政印章或者业务主管部门的公章),主要内容应包括:使用单位、装置规模、时间、产品性能能否满足装置工艺要求、使用结论等。
注:代理商提供的业绩已代理产品业绩为有效业绩。
3.6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7.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8.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保密承诺书。(需使用附件模板)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8日18时至2025年12月24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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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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