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2026年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2026年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自有,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见招标文件。
2.1 项目概况:为了更好的开展辽宁销售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造价咨询服务。涉及区域为辽宁省行政区域范围内;
2.2 服务范围:开展辽宁销售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造价咨询服务,涉及区域为辽宁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单项工程咨询费用不高于30万元项目),项目估算金额200万元。
2.3 服务实施地点:辽宁销售公司及各个分公司所在地。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 报价方式:
2.5.1按照《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 (辽建价协发〔2024〕1号),市场自主报价原则,报折扣 %。
2.5.2若项目收费金额低于《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 (辽建价协发〔2024〕1号)文件中所载明的最低收费标准,则计费按最低收费标准*折扣计算。
2.6中标数量: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选取综合排名前3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不承诺工作量和合同额,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中标原则:当通过初审的有效投标单位大于(或等于)5家时,中标3家。第一中标人份额约40%,第二中标人份额约35%,第三中标人份额约25%;当有效投标单位小于5家大于等于3家时,中标2家,第一中标人份额约55%,第二中标人约45%。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低于3家时,流标。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满足招标人的需求,招标人根据服务质量和需求有权调减、暂停或终止分配后续工作量。
2.7付款方式:根据总体委托累计工作量,咨询费在招标人确认造价咨询结论合格且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60日内全额付款,采用银企直连方式进行支付。
3.1 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2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列入集团及企业级“三商”黑名单的企业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截图,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点击“三商黑名单”进入后,可分别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中,按照“物资供应商”、“工程建设承包商”、“服务商”分类进行搜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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