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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教工幼儿园教育集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开发区教工幼儿园教育集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32-00186
项目名称:开发区教工幼儿园教育集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7324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服务内容

为开发区教工幼儿园教育集团下属幼儿园食堂配送食材,包括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工幼儿园(总园)、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工幼儿园和谐花园分园、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工幼儿园时代城分园。投标人必须是正规的供货公司,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

二、食材清单及质量要求

★1.规格要求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足量食材,送货食材应满足采购人对其材质、规格、产品溯源证明、检验证明等要求。

★2.材质要求

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供应商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禁止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0)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1)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12)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1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4)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5)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16)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7)转基因产品。

★3.索证要求

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1)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相关证明材料。

(2)新鲜蔬菜瓜果的产品溯源证明。

(3)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4)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5)包装类食材有注册商标及SC标注。

(6)提供采购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提供产品在半年内由国家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自检报告无效。

★4.食材质量要求

4.1.肉、禽类

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相关证明材料,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1)鲜猪肉:

白条猪肥膘厚度以第六与第七根肋骨之间平行至脊背皮内不超过1cm为测量标准,良杂一级猪不超过1.5cm。

猪边体表无明显伤痕,无片状猪毛,后腿部盖有“良”或“特”字级别印章,并盖有“合格”椭圆开印章或宽长条肉检合格验讫印章。

色泽:具有其固有的正常颜色,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

外表:无泥污、无血污、放血状况良好,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粘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无点状、事状等小颗粒灰白色寄生虫。

气味:具有其固有的正常气味(猪肉微腥、牛肉微膻、羊肉重膻)、无臭味、腊味等异味。

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

(2)鲜牛、羊: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羊)或淡黄色(牛)。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牛,羊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多余脂肪及血管。

(3)鲜猪(牛、羊)内脏、头蹄等:

心肝、腰子类: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异味,无病变,无寄生虫,无凝血块,无血污泥污,无胆汁污染,颜色正常有光泽。

大肠、肥肠类:品质新鲜,无破损,无病变组织,无肠头细毛,无内容物,去净粘膜。

蹄爪类:品质新鲜,去蹄壳,不带蹄筋,刮除粗毛、细毛及趾间黑垢,无松香残留。

蹄筋类:品质新鲜,无色透明,表面光亮,无油脂,无精肉,无充血现象,顺直、干燥。

(4)鲜鸡(鸭、鹅)类:

眼球:无干缩凹陷或晶体状浑浊现象。

外表:具有其固有表皮颜色、肌肉切面有光泽、无绿、紫等异常颜色、无残羽(万其在脖、翅等处无较长细毛)、无破损、无残缺、新切面不发粘。

气味:具有其固有气味、无异味。

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

(5)鲜鸡类各部件:

鸡爪:品质新鲜、呈白色或灰白色、无黄皮趾壳、无血污、血水、外形完整无残缺、脚趾根上无黑斑、允许有少量红斑。

鸡翅:品质新鲜,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和溃烂,无血水,允许有少量红斑点,允许修剪但最大范围不超弯关节处,全翅200g左右,翅中100g左右,按部位分割。

鸡腿:品质新鲜,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残骨,无伤斑、溃烂、炎症,允许有少量红斑,无多余皮和脂肪。按部位分割,全腿300g左右,下腿15g左右,周边修整齐,形如琵琶。

鸡胸肉:品质新鲜,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无残骨、伤斑、溃烂、炎症,允许有少量红斑,无多余脂肪呈白色带有淡色玫瑰色或红色,大胸重量大于120g,无小胸夹杂。

鸡肝:品质新鲜,外形完整、去胆,无寄生虫、炎症、水泡,无胆汁污染,无血迹。

鸡脖:品质新鲜,去颈部皮、无羽毛、无血污。

4.2.水果类

(1)基本要求

①新鲜度:

水量:充足,无空壳,皱皮,干涩现象

色泽:新艳,光亮,无变色

硬度:饱满,充实,软硬适中

②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③病虫害: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

④形状:曲线谐调,外形优美,果实硕大,无不良图案及异状

⑤成熟度:适中,无过熟,未熟现象

⑥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等,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⑦包装:如有包装匡完整干净

⑧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连接的秧,形状正常,无软塌处,成熟

⑨柑桔类:不空壳,水分充足,外表完美

⑩浆果类:无腐烂,变色,外形不完整,不成熟现象

?梨果类:色泽鲜,大小适中,无硬节,有果把

(2)具体标准

①柑橘类(脐橙、蜜橘、西柚、蜜柚等):果实结实、有弹性,手掂有重量感,果形完整、有色泽、无疤痕、不萎缩、变色、受挤压变形,柚类无褐斑、黑点。

②苹果类(蛇果、青苹果、红富士等):结实、多汁、有光泽,表面光滑,无压伤、疤痕,不干皱。

③梨类(鸭梨、雪梨、贡梨、香梨等):结实、甜而多汁,个体均匀、不变色、干皱,无压伤。

④水蜜桃:果皮粉红带绒毛,不过熟略硬,果肉香甜爽滑多汁。

⑤樱桃:果形圆而小,大小均匀,带鲜绿果柄,有弹性,果肉鲜甜多汁。

⑥浆果类(提子、葡萄、奇异果、猕猴桃、草莓):果实结实饱满,大小均匀,无压伤。

⑦瓜类(哈密瓜、香瓜、木瓜、西瓜等):果形完整,结实、无开裂、压伤。

⑧热带水果类

⑨火龙果:表皮鲜红,叶片鲜绿,结实而有弹性,果肉白、有黑色种子,口味淡甜。

⑩枇杷:果实尖圆、色橙红,结实有弹性,果肉甜香。

?芒果:果粒大小均匀,果皮光滑细腻,果肉幼滑甜香。

?香蕉:果实象牙状,未成熟青绿色、成熟后鲜黄色,软糯香甜。每板香蕉不少于5只,中间3只长15厘米以上,单只至80克以上。

?龙眼:果实小而圆,果皮浅咖啡色,果肉甜多汁。单果重16—25克。

?荔枝:果实心形,色泽鲜红带绿,口感结实有弹性,香甜味美,脆嫩多汁。

?洋桃:果实呈星形,色浅绿,成熟后金黄色,表皮有光泽,果肉晶莹,口味酸甜。

?菠萝:果皮厚、有突出果眼呈鳞状,果形椭圆,果肉黄色,肉质脆嫩爽甜,纤维少,冠顶叶青绿。

4.3.蔬菜类

(1)新鲜度:

①水量:充足,但无过分萎蔫、皱皮;

②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色亮鲜艳;

③硬度:叶菜挺立,瓜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

(2)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3)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4)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

(5)成熟度:适中,无熟过,腐烂;

(6)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等,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7)包装:有包装筐,完整,干净;

(8)叶菜类: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9)茄果类: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

(10)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瓜条均匀,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不带泥土;

(11)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象,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12)薯芋类(含姜):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霉变、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13)葱蒜类: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蒜瓣饱满,无霉无出芽。

(14)豆类: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15)水生菜类: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16)食用菌类: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7)芽苗类: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4.4.豆制品类

(1)干净、无灰尘、异味;

(2)外形完整、美观、无破损;

(3)鲜豆腐:保证当天生产货品,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4)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5)干豆腐: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国家标准;

(6)素鸡: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国家标准;

(7)豆芽: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国家标准。

4.5.蛋类

(1)外形完整,无破损、裂纹,无斑点,个体均匀;

(2)蛋壳清洁完整,无残留土、泥、粪污物;

(3)灯光透规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

(4)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4.6.米面粮油类原料

(1)大米: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颗粒饱满,米中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2)面粉及面粉制品: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面粉应色泽洁白,干燥松散,无结块,挂面及面粉无生虫、无霉变。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3)油脂品:非转基因大豆油(一级5L装)。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油品清亮、无杂质、无沉淀物,无云雾状悬浮物,油品颜色应具各自油脂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①纸盒包装油脂:

A.装完好无损;

B.在保质期内;

C.打开包装无不正常气味;

D.外包装无受任何污染。

②铁桶包装油脂:

A.铁桶不能有太大的碰伤、凹陷;

B.在保质期内;

C.密封性好,无任何打开过的痕迹;

③塑料包装油脂:

A.在保质期内;

B.完成密封;

C.无任何沉定物。

(4)糖类:

①外包装要完好,无任何开包痕迹;

②在保质期内;

③外包装表面无任何污染;

④用手触摸无任何潮湿的结块现象;

⑤打开包装时标准:色泽洁白,光亮;颗粒大小整齐致,无粘结现象;无异味,无杂物。

4.7.牛奶类:

(1)在保质期内;

(2)无脂肪凝结现象;

(3)牛奶呈乳白色,均匀无分层;

(4)包装完好无损。

4.8.水产干货类

干货包括鱿鱼、墨鱼、干贝、海米、虾皮、贝尖、虾籽等:

(1)干鱿鱼——无盐、干、肉桂色、身长18cm-20cm/只;

(2)干墨鱼——无盐、干、肉桂色、身长10cm-12cm/只;

(3)干贝——干、肉桂色、直径2cm左右长;

(4)海米——淡、干、色粉红、有光泽、2cm左右长;

(5)金钩——淡、干、色红、有光泽;

(6)虾皮——淡、干、有光泽、无断足、断头;

(7)贝尖——淡、干、肉桂色;

(8)虾籽——色紫红、淡、干、无沙。

4.9.海鲜(河鲜)类

(1)鲜鱼类:

眼球:眼睛澄清、明亮、饱满,眼球黑白界限分明。

外表:体表粘液清洁、透明;鱼鳞发光,紧贴鱼体,轮层明显、完整而无脱落。

气味:具有鲜鱼特有的鲜腥味,无腐臭味。

弹性:肌肉坚实而有弹性,用手指压凹陷处能立即复原。

(2)冰鲜鱼:

皮肤:无类金属、光泽哑色的表面;

眼睛:饱满明亮、清晰且完整、瞳孔黑、角膜清澈;

鳃:鲜红色或血红色、含粘液且没有粘泥;

肛门:内收或平整,不突出,不破肛;

体外粘液:透明或水白;

肉质:坚实且富有弹性,轻按下鱼肉后,手指的凹陷处可马上恢复;

气味:温和的海水味或鲜海藻味,无氯味腐臭味;

体表:鱼鳞完整、体表无破损。

(3)虾:

个大而均匀,活蹦乱跳(或能活动)。

(4)冰鲜虾:

有固有的颜色,不发白或红;头胸甲与躯干连接紧密,无断头现象;虾身清洁无污物。

(5)蟹:

河蟹:青皮、黄毛、金螯及蟹脚刚劲有力,膘壮肉厚,膏多,堆在地上,能迅速四面爬开。

海蟹:体肥、甲壳色泽正常,腹部洁白,雌蟹有膏时,头胸甲棘尖,反面透黄色,螯及蟹脚有力。

(6)贝:

双壳贝类:外壳具固有色泽,平时微张口、受惊闭合,斧足与触管伸缩灵活,具固有气味。

单壳贝类:贝肉收缩自如,用手指抚平后能回缩。

(7)盐渍海产质量验收标准:

质地:坚实而具韧性,手指甲掐之可破、脆嫩;

气味:轻腥气、盐味;

色泽:有光泽;

清洁度:无污物和泥浆。

4.10.冻品类

(1)基本要求

①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生产地址明显,食品安全可追溯;

②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

③无冻品解冻、软化、出水带血水现象;

④称重时要扣除纸箱、冰块的重量,以货品净重为准。如果外包装箱上标有净重,按净重入库,如果没有净重标识,按5%扣除含冰量。

(2)冻畜肉:

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

色泽:颜色比冷却肉鲜明,在表面切开处为浅玫瑰色至灰色,用手或热刀触之,立显示鲜红色。脂肪猪、羊为白色,牛为淡黄色。肌腱为白色,石灰色。

外表:无杂质,无肌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斑、紫斑、污血、过多冰衣无白霜。

气味:化冻时,有肉的正常味,略潮,没有熟肉味。

包装:外包装完好,商标规格、产品说明清晰完整,有生产日期。

(3)冻禽类:

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

色泽:外观滋润,呈乳白或微黄色。

外表:基本无血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紫斑、无冰衣,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

气味:无腐臭气味。

包装:分割部件应符合标准,外包装完好、商标规格、产品说明清晰完整。

(4)冻虾仁:

①品名、厂址、净含量、生产日期、保持期齐全;

②冻虾仁冰衣表面完整、清洁;

③肉质呈淡黄色或乳白色,无异味,组织坚密有弹性,有适当光泽。虾体基本完整,允首尾部稍有残缺,清洁无杂质。

(5)冻鱼(包括利用冷冻方法进行保鲜的海水鱼和淡水鱼)类:

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

眼球:眼球饱满,清亮且黑白分明黑白分明,洁净无污物。

外表:鱼体冰冻结实,色泽发亮,鱼鳞完整、肌体无残缺。鳍平直紧贴鱼体,鳞片上覆有冻结的粘液层。腹部坚实、无胀气、裂现象。

气味:具有海水鱼或淡水鱼固有气味。

弹性:解冻后,肉质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

肛门:肛孔白色凹陷,完整无裂,外口紧缩,无黄红浑浊颜色。

(6)低温肉肠

①真空包装完好无损;

②肠衣完整与内容物结合紧密,无粘液,霉斑,色泽正常;

③商标完整,表面无污迹。

(7)速冻食品

①包装正确,清洁,无破损;

②包装内无冰晶,无杂质,粉末;

③内容物形状完整,美观,冻结坚实;

④无解冻,软化现象,无开裂,成块现象;

⑤颜色正常,无霉斑等不良现象。

4.11.干杂调味类

(1)食盐:味咸、呈白色细晶体,无可见杂质,无苦味、涩味及其他异味,外包装无漏无污,印刷清晰,有防伪标识。

(2)酱油:有正常的色泽,红褐色气味和滋味,无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浑浊,不沉淀,无霉花浮膜,外包装无漏无污,印刷清晰,无胀袋现象。

(3)单晶冰糖:晶面干燥基本光滑,晶体大小基本均匀,呈单斜晶体异形晶、并晶、聚晶及碎晶不超过15%,色白呈半透明或半透明体,无异味,无明显黑点及其他杂质。

(4)食醋:有正常色泽,琥珀色气味的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和异味,不浑浊,无悬浮物及沉淀物,透明澄清无霉花浮膜,无“醋馒”“醋虱”,外包装无漏、无污,印刷清晰,无胀袋现象。

(5)味精:无色或白色柱状结晶,无杂质、污物,允许有少量碎晶及少量粉末状物质。

(6)复合酱料: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

(7)八角:色泽棕红鲜艳有光,朵大均匀呈八角形。干燥饱满干裂,香气浓郁列霉烂,杂质破碎和脱壳籽粒不超10%。

(8)花椒:色鲜红,睁眼,麻味足,香味大,身干,无长枝,无霉坏,含籽不超5%。

(9)桂皮:皮面青灰透淡棕色,腹面棕色,表面有细纹,背面有光泽,质坚实,身干,味清香,略带甜。

(10)丁香:红棕色或棕褐色,上部有四枚三角状萼片,十字状分开,质坚实,富油性,气芳香,浓裂,味辛辣。

(11)山柰:圆形或近圆形的横切片,外皮浅褐色或褐色皱缩,有的有根痕或残有须根,切面白色粉性,党豉凸,质脆气味特异,味辛辣。

(12)陈皮:表面橙红或红黄,有无数凹入和油点对光照视清晰,内面黄白气,质稍硬面脆易折断,气香味辛苦。

(13)豆蔻:卵圆或椭圆形,表面灰棕色或灰黄色,全体有浅色纵行沟纹及不规则网状沟纹,质坚,断面显示棕黄色相杂的大理石花纹,富油性,气味芳香。

(14)粉状香辛料:颗粒均匀,无杂质,干燥无结块,具有固有的颜色和气味滋味。

(15)小茴香:身干粒饱满均匀,气味香郁,色灰绿无杂质。

(16)草果:椭圆形,个大饱满色红润,香气浓郁,干燥无异味。

(17)生粉:色洁白,颗粒均匀,手感滑爽,干燥无杂质。

(18)炸粉:淡黄色颗粒均匀,肪燥无杂质,气味正常。

(19)鱼露:棕红色或栓黄色,有特有的鲜香,无苦涩,无味澄清透明,不浑浊为佳。

(20)蚝油:红褐至棕褐色,有一定光泽,稀糊状,液体,无焦苦涩等异味和霉味,无腐败发酵异味,无渣粒。

(21)米粉:色明亮,有透明感,无斑点,无异味,煮熟后不严重断条、不糊汤。

(22)香肠制品:肠衣完整与内容物结合紧密,坚实有弹力,无黏液、霉斑,切面坚实湿润、有光泽,肉为蔷薇色,无酸败臭味,有本身固有的香味和滋味。

(23)腊制品:色泽鲜明,肌肉呈红色,脂肪透明呈乳白色,肉身干燥结实,有固有气味,真空度保持良好,无空隙汁液流动,无大量脂肪溢出。

(24)罐头商品:

①铁听制品应表面光亮,无锈迹,无磨损,无变形,无胀罐现象,商标无霉变。

②玻璃瓶制品,罐盖无锈迹,无胀罐现象,内容物色泽正常,符合产品本身所具有的质量标准。

(25)干菜类:色泽鲜艳、干燥有韧性,无破碎片、虫蛀、霉坏和泥土杂质。

(26)饮品、滋补品、奶制品:

①饮料类商品:易拉罐类应无胀罐现象,表面无锈迹;透明型饮料应透明,浑浊型饮料应无沉淀、不分层,果汁型饮料允许有少量细小果肉,而且同一新品的色泽应一致。

②奶制品:奶粉类应无结块现象,色泽统一外包装清洁;液体类奶制品应符合各自本身质量要求。

4.12.干果、糖果、即食类

(1)散装糖品应包装整齐,印刷清晰,标明品名、规格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干爽、清洁,无开封、无异味、无粘手糖化现象;

(2)散装小食品应该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规格,并且有其本身的新鲜味道和色泽、无异味、害虫等现象;商品应整洁干爽、无杂质;保持整齐、铡块、碎末比例不多;

(3)巧克力应无受热出油现象;

(4)膨化食品内容物无破碎,无漏气现象;

(5)鱼干体表清洁无污物、干燥、具该制品应有的色泽,外形完整,无破碎、残缺;

(6)果干、果脯类,形状整齐色味正常,无虫霉及异味;

(7)饼干、威化、派类商品:内容物无破碎现象,拥有食品本身所固有的色泽、风味,无霉变生虫现象,无怪异气味;

(8)糖类食品:无糖化现象,无发砂、走油现象,无酸败、虫蛀现象。

5.产品定制要求

如在实际下订时,采购人对所送食材有特殊要求(如去内脏、斩件、切丝、切条等),采购人将把具体要求写在订单备注栏内,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备货。为采购人美食节和重大节日活动提供食材支撑。

6.其他说明:

供应商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供应商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三、运输要求

★(1)配送地点:

1.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工幼儿园(总园)——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沧海路8-85号;

2.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工幼儿园和谐花园分园——沈新西路235号和谐花园C11旁;

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工幼儿园时代城分园——沈阳市铁西区开发大路2甲。

★(2)供应商不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在供应商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3)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与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后的鲜活。

★(4)供应商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供应商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供应商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6)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采购人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供应商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供应商承担。

四、产品包装

★(1)肉类(水产品)、水果、蔬菜、蛋类和半成品等非定量简易包装的食材应使用独立洁净的食品盛放箱(筐)放置,避免挤压。供应商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持食材新鲜度。

★(2)干调、粮油、酸奶等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保证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3)在以上两点包装的基础上,投标人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另外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英文或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五、供货要求

1.下达订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可以随时向供应商下达订单,供应商应按订单载明的具体时间送货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采购人指定堆放场地。

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货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配送计划:

采购人按需求制定供货计划,于每天12:00时前将次日供货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供货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每周提供的供货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供应商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供货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供应商每次送货必须提供相关食材的检验检疫报告。

3.配送时间:

工作日早5:50-6:00送达到采购人规定现场内。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不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

针对实际情况,供应商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六、服务团队

(1)供应商需自有或租赁车队及自有配送人员,拟投入本项目配送人员不少于6人,不得使用挂靠队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投标时需要提供配送服务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不低于3辆,如为本单位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如为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协议及相应车辆行驶证(投标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针对客户要求配有专门的送货人员、议价人员、接单人员、跟单人员及客服人员。送货人员衣着符合规定,员工全部拥有健康证(投标时不需提供,上岗前向采购人提供)。

七、服务水平

(1)资源配合:拥有各种货物的供应渠道,能够实现当日市内顺利调货。

(2)质量效果:配送货物包装完整,质量规格保证达标,包括质量效果的保障措施、客户意见的反馈和跟踪;

(3)专业队伍支持情况:自有充足的专业冷藏配送车辆和配送人员,配送质量和卫生条件满足公司实际需求,报价按时、交货及时、交货数量准确。

(4)服务水平:包括常规服务、紧急服务的服务承诺及反应时限等。

(5)按时按质按量在指定时间地方送达货物。

(6)若发生紧急供货,投标人须承诺1小时内送达,须提供承诺。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保证其所提供货物完全符合采购人对材质、规格、检验证明等的要求,对质量、规格、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采购人提供索证资料。

(2)投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重大节日所需货物的采购、配送、装卸、分切等要求。特殊情况下,需安排专业人员现场跟进并协助活动顺利结束。

(3)在货物开箱检验后如发现的货物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更换货物,采购人仍可向投标人索赔和求偿。

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能够涵盖本项目保险保障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0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5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同时承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不设免赔额或免赔额部分由供应商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部分的食品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商务要求

★1、履约时间:三年(以具体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在采购人对当年服务满意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如遇到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采购人将对服务期限另行调整,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

★2、履约地点:按采购人要求将食材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保质期: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4、供货价格确定方式: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超市零售价格的当月平均价格作为基础进行折扣报价。

★5、付款方式:按采购货物清单的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每月付款一次。

★6、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7、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供货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供应商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供应商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2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9、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供应商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10、供应商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11、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2、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及时向采购人申请。供应商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13、供应商在实施供货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供货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供货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14、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流通市场,严禁收贩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15、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

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标准:

(1)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验收程序: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2)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30箱以上(含30箱)的抽查率为10%,30箱以下的抽查率为15%。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供应商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4)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供应商负责在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供应商。

★16、其他要求

1)根据《沈阳市财政局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沈财采〔2025〕11号)要求,完成各阶段农副产品采购任务和对口支援工作。(详见本章附件1)

2)如果采购人上级管理部门对采购渠道、采购食品质量证明材料、结算方式有新要求、新规定,双方要依规及时调整相关内容,按照上级新要求、新规定,补充部分条款。

★17、报价要求及价款结算计算方法

1)报价要求

供货价格确定方式: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超市零售价格的当月平均价格作为基础进行折扣报价。

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2)价款结算计算方法

价款结算计算方法:实际采购总额最终结算价格。

每日采购物品单价不得高于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的超市零售价;若遇到该平台没有的品目,以采购人询价为标准,进行议价;综合考虑各种价格变动因素(如合理损耗、运输费等)制定采购价格。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8、服务商考核办法

1)供应商在一个月内出现2次产品规格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对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进行抽样和安全检测后,若存在1项或多项指标超出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视为当月该抽样食材品质全部不合格,不予结算。若连续2个月均存在食材指标超出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供应商供应的产品如存在变味和以次充好等质量问题,采购人可立即解除合同。因供应商供应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而使采购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供应商要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4)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供应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⑦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⑧超过保质期限的。

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5)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采购人可取消其配送资格,终止合同。

6)供应商提供与订单不符的食品,采购人可无条件退回,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月出现两次以上食品不符等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采购人办公场所变更,与其他单位办公场所或食堂合并导致食材配送的要求、地点发生变化或者政策、采购预算调整等情况有权终止合同。

19、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制定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等几方面。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以具体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在采购人对当年服务满意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如遇到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采购人将对服务期限另行调整,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服务采购,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批发业”。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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