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WT-2025-056
项目名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肺血管介入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7.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标的共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要求
年使用金额(万)
使用科室
中标厂家家数
1
微导丝
各规格,导丝为镍钛合金+不锈钢海波管结构,具有较好的扭控力和头端塑形能力,优异的亲水涂层提升通过性。
3.2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1
2
导引导管
各规格,长度(100-148cm)
10.6
3
紫杉醇洗脱外周球囊扩张导管
各规格,用于肺血管狭窄钙化病变扩张
12.5
4
肺动脉微导管
各规格,肺血管专用远端通路开通,治疗过程中将液体或药剂选择性输送至肺动脉血管的目标部位。
1.2
5
肺动脉球囊扩张导管
各规格,肺血管专用,经皮腔内肺动脉成形术,1-7mm球囊展开直径,6瓣折叠技术,半顺应性球囊
20.8
6
肺动脉导引导管
各规格,用于为介入治疗建立通路,肺血管专用。
6
7
血栓抽吸导管
各规格,用于临床诊断为急性肺栓塞,需进行肺动脉血栓清除治疗的患者,导管长度≥1000mm
3
投标产品须在《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未挂网的产品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用途:医用。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3.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3.3提供开标前3月(不含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4提供开标前3月(不含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8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供应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提供此项)。3.9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3.10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各级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及产品授权书(授权期限不足3年的须附能够提供持续供货的声明材料,英文授权须提供中文翻译版;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提供此项)。若投标产品为国产且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3.1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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