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0000251029146809-10299990
项目名称:低价值可回收物加收处理服务
预算编号: 1025-000179705, 1025-K0000297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600000元 (国库资金:36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低价值可回收物加收处理服务
数量:2
预算金额(元):36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可回收物体系,切实发挥可回收物体系对生活垃圾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按照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体系促进资源利用的实施意见》(沪分减联办[2020]3号)、《关于推动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主体企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沪分减联办[2021]5号)、《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工作要求。根据《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杨浦区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补贴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杨发改规范[2019]3号)要求,区绿化市容局制定了《杨浦区低价值可回收物加收处理服务企业招标方案》。拟采购企业实施低价值可回收物加收处理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推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良好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近三年(从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进行招标;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代管;9)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