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WSCG[GK]2025024
项目名称:小型过氧化氢消毒机等一批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69,000.00元
采购包1(小型过氧化氢消毒机等一批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3,069,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69,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22800-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小型过氧化氢消毒机 | 10(台) | 否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980,000.00 | 工业 |
| 1-2 | A02322800-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中型过氧化氢消毒机 | 2(台) | 否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571,500.00 | 工业 |
| 1-3 | A02322800-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过氧化氢消毒机(干雾) | 5(台) | 否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517,5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设备安装、调试,通过采购人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格式二-2-1)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③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④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②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⑤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