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盖州市九寨镇花岗岩集中开采区储量核实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服务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项目内容
1、盖州市九寨镇建筑用花岗岩矿集中开采区盖州市三道河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地质勘查
勘查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勘查工作程度:勘探
★工作区范围:
| 拐点编号 |
2000大地坐标系 |
CGCS2000 |
| X |
Y |
经度 |
纬度 |
| 1 |
4432397.75 |
41430344.71 |
122.1102533 |
40.0122668 |
| 2 |
4432210.80 |
41430674.31 |
122.1116504 |
40.0116705 |
| 3 |
4432467.07 |
41431788.78 |
122.1203400 |
40.0125340 |
| 4 |
4433434.12 |
41431764.81 |
122.1202023 |
40.0156684 |
| 5 |
4433404.88 |
41430778.97 |
122.1120458 |
40.0155447 |
| 6 |
4432397.75 |
41430344.71 |
122.1102533 |
40.0122668 |
工作区面积1.3355km2
★目的任务:在充分收集和详细研究该区以往地质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地质填图、槽探、钻探和测试等手段,详细查明区内地层、构造、岩浆岩分布特征;矿体的总体分布范围及矿体规模、形态、产状,详细查明矿体的连续性;详细查明矿石的物质组成、矿石质量;详细查明矿石加工选冶技术性能和矿床开采技术条件,通过矿区野外放射性测量和岩矿放射性测量,评价矿石的放射性水平。
进行资源储量估算,探求区内建筑用花岗岩矿(TM+KZ+TD)资源量,对矿床开发经济价值做出评价,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供地质依据;通过资料综合整理,提交《盖州市九寨镇建筑用花岗岩矿集中开采区盖州市三道河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勘探报告》及相关附图、附表和附件。
★主要实物工作量:1:2000地形测量4km2;GPS控制测量3点;1:2000专项地质测量1.3355km2;1:1000地质剖面测量5km;1:5000专项水文地质测量4km2;1:5000专项工程地质测量1.3355km2;1:5000专项环境地质测量4km2;机械岩心钻探3075m;水文地质钻探340m;槽探3150m3;物性分析(抗压强度(水饱和))382件;物性分析(表观密度、吸水率)6件;物性分析(坚固性、压碎指标)23件;加工技术性能1件;放射性3件;岩石力学试验6件;水质全分析7件。
★预期成果:预期提交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为18000万立方米。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应具备相关工作背景,从事各项地质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设计和报告主编应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及相关矿产地质勘查的工作经历。
对项目负总责,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协调等工作,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完成项目工作目标,完成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负责项目人员组织和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工作。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和工作规范(但不限于下列规范),包括:
GB/T 33444-2016《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GB/T 17766-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T 25283-2023《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
DZ/T 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DZ/T 0079-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
DZ/T 0033-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
GB/T 18341-2021《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CH8016-199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型接收机检定规程》
DZ/T 0227-2010《地质岩心钻探规程》
DZ/T 0130-2006《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
DZ/T 0341-2006《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建筑用石料类》
(GB/T12719-2021)《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
(GB6566-202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DZ/T 0374-2021《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坚持依法勘查、循序渐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允许、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的原则。
★负责编报项目设计、野外工作总结、项目成果报告,并均通过专家评审。
★各阶段的具体任务、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应根据工作区的具体情况,在设计中予以明确。应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开展相关工作。
★勘查工作应做到“三边三及时”:边勘查、边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边指导施工;及时整理原始地质资料,及时编制各类过渡性及综合性图、表,及时提交成果报告。
(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作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且中标方能提供明确依据的,由中标方书面提出,盖州市自然资源局书面认可方可顺延有关工作期限。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应及时报送专报。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所涉及的涉密资料保管。
★按照批复的项目设计进行施工。但实施过程中因地质条件等情况变化,需变更设计的,一般变更的需自行组织由设计评审的相关专家参与的专家论证,重大变更的需报盖州市自然资源局,经盖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等原因,项目无法实施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项目终止后,需原渠道退回多付金额。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依据固体矿产勘查等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提交报告、附图、附表、附件。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主动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盖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的单位开展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质量检查与指导。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遵守国家、盖州市及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野外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对本单位生产事故、职业危害的预防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拟配备的项目人员岗位设置合理、专业技术齐全、业务经验丰富。专业技术人员中必须有地质或地质矿产专业技术人员。
★树立绿色勘查理念,依据《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实施过程加强生态保护。
★需要委托的业务应在项目设计书中予以明确。★配合采购单位的审计监督及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