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3-YCJS-G2025-0021 项目名称: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集中事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8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6万元 采购需求: 围绕“两个一站式”要求和法院目前最为急迫的需求,牢牢抓住案件流转主线,提供一站式全流程辅助服务。我院按实际需求定制辅助事务社会化服务,将有限的审执资源从繁忙的辅助事务中解放出来,提高质效,方便群众,破解难题,契合最高人民法院两个“一站式”的建设要求,全方位地服务法院审判和执行、加大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力度。采购内容为文书送达服务、诉调对接服务、诉服流转服务、来电来访服务、执行辅助服务等审判执行辅助事务服务及服务系统平台搭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围绕“两个一站式”要求和法院目前最为急迫的需求,牢牢抓住案件流转主线,提供一站式全流程辅助服务。我院按实际需求定制辅助事务社会化服务,将有限的审执资源从繁忙的辅助事务中解放出来,提高质效,方便群众,破解难题,契合最高人民法院两个“一站式”的建设要求,全方位地服务法院审判和执行、加大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力度。采购内容为文书送达服务、诉调对接服务、诉服流转服务、来电来访服务、执行辅助服务等审判执行辅助事务服务及服务系统平台搭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