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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教育局2026年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LQ-2025045

项目名称:周至县教育局2026年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教育局2026年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教育局2026年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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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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