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度挖掘机作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HZB20251224F242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基本情况:为满足公司各所属单位生产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引进挖掘机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要求及经验丰富的挖掘机作业服务商。
2.2招标内容:根据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生产需要,提供现场施工生产保障服务。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生 产管理、设备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提供及时、安全服务,满足生产需要。挖掘机型号包括:20T-30T(含30T)、30-40T(含40T)、20T及以下,油锤20T-40T(40T)及20T以下。
招标人、中标人工作界面划分:招标人提供设备施工场地地点、设备油料、操作手食宿;中标人负责设备修理、操作手工资。
2.3实施地点: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所属项目
2.4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7年01月20日或至招标额度使用完成之日(以先到者为准)。
2.5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01月20日 具体项目工期以执行订单或执行合同为准,执行订单或者执行合同的签订日期不得晚于中标结果有效期截止日。
2.6标包划分:无
2.7 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辽河油田公司设备管理办法(2023-61号文)》
《土方机械—液压挖掘机—技术条件》(GB/T 9139-2018)
2.7.2技术要求
2.7.2.1设备名称:挖掘机型号包括:20T-30T(含30T)、30-40T(含40T)、20T及以下,油锤20T-40T(40T)及20T以下。
设备参数:
设备名称:30-40T(含40T)挖掘机
设备重量:>30000KG
额定功率:≥150KW
设备名称:20T-30T(含30T)挖掘机
设备重量:20000KG-30000KG
额定功率:≥110KW
设备名称:20T及以下挖掘机
设备重量:20000KG以下
额定功率:30-100KW
设备名称:油锤20T-40T(40T)及20T以下
凿孔直径:100~175mm
2.7.2.2主要技术要求:按招标人要求的技术参数提供设备,设备出厂时间不超过12年,保证所提供设备的完整性,安全附件齐全,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2.7.3质量要求
提供设备的设施完整性、安全附件满足质量要求,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7.4其他要求
2.7.4.1设备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投标人提供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2.7.4.2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设备状况较差、服务较差、附件缺失的、经常维修等第一次黄牌警告,设备或操作手退场;第二次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和暂停油建市场投标资格一年;如有设备型号不符(以小充大)、工作量及资料弄虚作假、倒油卖油、无有效操作证操作等情况,一经发现设备直接退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和列入油建租赁市场黑名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每台设备要求提供1名操作手(不超50周岁)并提供操作证、,承诺入场前办理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健康体检证明复印件(承诺书格式自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场。
3.3主要设备要求
本项目需投入的主要设备:挖掘机:20T-30T(含30T)、30-40T(含40T),20T及以下各类设备至少各1台,总数不少于5台,油锤20T-40T(40T)、20T以下至少各1个(提供挖掘机采购发票或买卖合同、整体照片、合格证、铭牌等证明资料;提供油锤采购发票或买卖合同、整体照片、合格证)
由于油建公司工作量情况未知,为保证今后生产需求;允许投标人使用非自有设备保证现场生产作业服务。入场前,必须经油建公司生产运行部及设备管理中心验车审核,满足招标文件内相关要求(设备年限),提交相关资料(合格证、铭牌、采购发票或买卖合同)审核通过报备完成后,方可进行服务。
合同签订后,优先派遣自有设备。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或相同意思表示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服务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
3.5.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核实)。
3.5.2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5.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http://bid.energyahead.cnpc/)
3.5.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6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专业机构在招标文件中统一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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