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1011141183-00292685
项目名称:项目用海监管技术支撑(崇明岛)
预算编号: 0026-0001974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152205元 (国库资金:3152205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152205.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项目用海监管技术支撑(崇明岛)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152205.00
简要规则描述:为上海市海洋局审批的崇明岛海域内用海项目监管提供现场巡查、测量等技术服务,重点对照用海批复,监管用海范围、方式、用途是否改变。(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诚信记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5.具有测绘资质乙级或以上证书;
6.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