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1011141184-00292683
项目名称:项目用海监管技术支撑(长兴岛横沙岛)
预算编号: 0026-0001974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551962元 (国库资金:2551962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551962.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项目用海监管技术支撑(长兴岛横沙岛)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51962.00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工作主要内容对上海市海洋局审批的位于长兴岛横沙岛地区用海项目开展巡查测量,掌握项目实施进展、用海动态等,编制成果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 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诚信记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5、投标人须具备测绘资质乙级或以上证书;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