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SNZX-G2025-0241 项目名称:江苏省中医院脊柱动静态平衡功能评估及训练系统 预算金额:10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江苏省中医院脊柱动静态平衡功能评估及训练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7.注:①前款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所投产品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为非生产商投标,必须具有生产者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者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六)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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