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5-AWXT-G2025-0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塘大桥桥梁智慧监测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目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投标截止时间苏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026年1月6日9: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26年 1月6 日 9:30。 |
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投标截止时间苏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026年1月 15日9: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26年 1月15 日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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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合同正式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预付款);(2)完成桥梁监测硬件安装与调试工作并完成履约验收(详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90%;(3)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付款前乙方应当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项目分段验收对应付款节点开展,每阶段验收合格后付款。验收项目有两项及以上不合格的,按每一项扣除2%合同价款(每阶段验收累计扣除不超过10%,总验收累计扣除不超20%)后支付。) |
(1)合同正式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预付款);(2)完成桥梁监测硬件安装与调试工作并完成履约验收(详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75%;(3)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付款前乙方应当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项目分段验收对应付款节点开展,每阶段验收合格后付款。验收项目有两项及以上不合格的,按每一项扣除2%合同价款(每阶段验收累计扣除后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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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第2.付款方式 |
(1)合同正式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预付款);(2)完成桥梁监测硬件安装与调试工作并完成履约验收(详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90%;(3)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付款前乙方应当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项目分段验收对应付款节点开展,每阶段验收合格后付款。验收项目有两项及以上不合格的,按每一项扣除2%合同价款(每阶段验收累计扣除不超过10%,总验收累计扣除不超20%)后支付。) |
(1)合同正式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预付款);(2)完成桥梁监测硬件安装与调试工作并完成履约验收(详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75%;(3)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付款前乙方应当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项目分段验收对应付款节点开展,每阶段验收合格后付款。验收项目有两项及以上不合格的,按每一项扣除2%合同价款(每阶段验收累计扣除后支付。) |
更正日期:2025-12-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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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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