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交三航五公司深圳大铲湾地基处理工程项目强夯机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南段)地基处理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三航第五工程(江苏)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强夯机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南段)地基处理工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大铲湾港区。本次地基处理工程面积约为40公顷。大面积地基处理采用堆载预压+强夯方案,局部区域需进行开挖换填及引孔处理;东侧与金港大道拟衔接出入口区域设置5m宽过渡带,过渡带采用低标号素混凝土桩(LC)的方案;已处理区采用强夯方案。建设工期为395天。
我公司因强夯工程施工需要租赁2台100t.m强夯机、1台150t.m强夯机、1台350t.m强夯机、2台500t.m强夯机配合施工,租期方式采用台班计量方式,按照实际使用时间作为计量依据(投标人应考虑因台风、雨季等不可抗力以及业主交地时间延迟等因素造成设备进场后无法施工,项目部以实际施工时间计算台班,不足8小时的按实际时间除以8小时折算台班,不补偿窝工费,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此风险费用,包含在台班单价中。)
本次招标的机械设备台班量是由施工计划工效反推台班,原则上不会突破此台班数,投标人需在报价时考虑。
使用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现进行招标采购。贵单位如有意向,请按下列要求投标:
|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强夯机 |
| 2 |
包件划分 |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件 |
| 3 |
计划交货期 |
暂定2026年1月20日 |
| 4 |
工作内容 |
施工区域的强夯工程施工 |
| 5 |
使用地点 |
中交三航局深圳市大铲湾项目部 |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2台100t.m强夯机、1台150t.m强夯机、1台350t.m强夯机、2台500t.m强夯机(此为最低设备要求,若因现场施工需求,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的设备数量) |
| 7 |
设备能力 |
2台100t.m强夯机(配备7t以上夯锤)、1台150t.m强夯机(配备10t以上夯锤)、1台350t.m强夯机(配备15t以上夯锤)、2台500t.m强夯机(配备17t以上夯锤) |
| 8 |
人员要求 |
每台操作工1人,持证上岗 |
| 9 |
租赁方式 |
采用台班计量方式,按照实际使用时间作为计量依据(投标人应考虑因台风、雨季等不可抗力以及业主交地时间延迟等因素造成设备进场后无法施工,项目部以实际施工时间计算台班,不足8小时的按实际时间除以8小时折算台班,不补偿窝工费,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此风险费用,包含在台班单价中。) |
| 10 |
租赁起止时间 |
暂定2026年1月20日-2026年11月20日; |
| 11 |
供油方式 |
由投标人提供 |
| 12 |
维修保养 |
投标人负责维护保养 |
| 13 |
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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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设备租赁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无。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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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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