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5-DLGK-C0361-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切实加强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及各派出机构等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物资采购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确保原材料采购价格公开、透明、合理。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二)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是对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及各派出机构等食堂进行米、面或其他粮食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肉类、蛋类、水果等农产品及其制品;豆制品;鲜奶酸奶及其他奶制品;调味品;干货杂货等预包装食品或者其他食品的配送服务。
具体配送地点及用餐人数:
1、太仓市税务局市局食堂:
配送地点: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县府东街97号;
用餐人数:约240人。
2、太仓市税务局上海路办公区食堂:
配送地点:太仓市城厢镇上海东路11号;
用餐人数:约140人。
3、太仓市税务局城厢分局食堂:
配送地点:太仓市郑和西路5号;
用餐人数:约52人。
4、太仓市税务局沙溪分局食堂:
配送地点:太仓市沙溪镇白云南路2210号;
用餐人数:约32人。
5、太仓市税务局璜泾分局食堂:
配送地点:太仓市璜泾镇荣文路15号;
用餐人数:约21人。
6、太仓市税务局浏河分局食堂:
配送地点:太仓市上海东路986号。
用餐人数:约28人。
注:以上用餐人数为预估。
(三)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物资商品销售价格及送货质量标准以“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太仓市农贸市场主副食品价格”为主要定价依据,“太仓市中心菜场主副食品价格”为辅助定价依据。如同一产品在以上两种途径均有价格的,则以价格低的为该产品最终定价依据,以此确定具体的“报价网站食材价格”为基准价。投标人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报出浮动率。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表半月确认一次。采购人根据当月实际配送种类、数量及价格结算货款。投标人按要求提前三天向采购人提供价格表,双方签字确认后开始生效执行。确认好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在价格表上没出现而临时定价的特殊品种,如采购人有异议,需双方协商后予以最后确认。投标人结算货款时,双方严格按确认后的价格予以结算。最终结算价格,以基准价结合投标人承诺的浮动率进行计算。实际供货执行价=基准价×(1+投标浮动率)(实际供货执行价四舍五入至分位、投标浮动率以分子为整数的百分数表示)。
注:投标浮动率不得超过30%,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如遇台风、暴雨、供求关系、宏观调控等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超过5%)或下降(超过5%)持续超过7天,需临时调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调整。
3、若以上网站没有的食材,参照大润发APP、叮咚买菜APP等较低者进行定价,定价单位为500克,网站零售商品有多个规格的,以最大规格的每500克价格为定价依据确定具体的“报价网站食材价格”,结算价格=(1+投标人投标浮动率)×报价网站食材价格(四舍五入至分位)。价格时间基准为以上月最后一日价格为基准计算本月1-15日价格,以本月15日价格为基准计算本月16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价格。
4、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报价应包括所有产品本身、包装、仓储、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售后服务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中标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有中标单位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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