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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团风县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DLJC-CO178-BO0/HBT-45125031-25885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团风县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供应商需按时、按量、按质将食材配送至湖滨路税务局机关食堂、广场路办公区、一分局及农村税务分局食堂(所)指定地点。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期限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包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至 2026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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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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