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二期
海上升压站电气一次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二期海上升压站电气一次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需求人: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海南申能物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电能易招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以下简称"CZ2项目")场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规划总容量1200MW,共配套建设2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603MW已于2025年3月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二期建设容量576MW。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二期工程(576MW)220kV海上升压站内电气一次设备、配套辅助设备及其它为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2台套220kV、300MVA三相升压电力变压器。
2.252kVGIS及其附属设备。
3.72.5kVGIS及其附属设备。
4.12kVSF6气体绝缘开关柜及其附属设备。
5.2套66kV接地电阻柜。
6.2套10kV站用变压器,
7.7面站用配电屏、2面联络柜、5面应急配电屏。
8.1套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9.连接电缆及电缆终端等附件、电缆接地箱、接地电缆。
10.提供上述设备的三维数字化模型。
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3交货批次和进度
交货方式: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二期工程海上升压站建造海工基地车板交货。
交货地点:以招标需求人要求为准。
交货时间:合同设备须2026年5月31日前全部到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任职;
4.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控股股东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其他要求
6.投标人所投220kV主变压器与252kVGIS设备、72.5kVGIS设备须为同一品牌,且为自有品牌;
7.投标人提供的变压器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
220kV、容量240MVA及以上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的抗短路试验报告;
8.投标人提供的252kVGIS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220kV、额定电流3150A及以上的型式试验报告;
9.投标人提供的72.5kVGIS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权威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72.5kV或126kV、额定电流3150A及以上的型式试验报告;
10.投标人所投220kV主变压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2个海上升压站220kV等级变压器运行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已投运业主证明材料及主要元器件品牌清单);
11.投标人所投252kVGIS设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2个海上升压站252kVGIS运行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已投运业主证明材料及主要元器件品牌清单);
12.投标人所投72.5kVGIS设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2个海上升压站72.5kV或126kV等级GIS运行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已投运业主证明材料及主要元器件品牌清单);
13.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声明在近三年内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原因引发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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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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