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4-JSJY-G2025-0070 项目名称:大丰经济开发区限值限量环境监测站点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对园区内的2套标准空气站、2套VOCs监测设备、4套恶臭站监测设备、55套微型空气站、4套水质标准站(9参+2套重金属)进行为期一年的全方位、系统化运维及管理服务,保证设备稳定运行,并向园区提供环保智慧平台、数据监控预警、溯源分析以及技术咨询等服务,每年派遣至少一名专业人员开展总量核算、编制限值限量管理年度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